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后,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作出批示,要求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任活动领导组组长。目前,1000多名矿长汇聚太原,签订了承诺书。
对矿长同样是关爱
“《七条规定》体现了对煤矿工人的一片真情。矿长作为煤矿工人中的一员,感受是一样的。”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矿长马步才说。
屯兰矿在安全方面曾有过惨痛的教训,2009年2月22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的矿长、总工程师等一批干部受到责任追究,有的至今身陷囹圄。马步才当时就是为“救火”而临危受命的。据马步才介绍,从2009年开始,屯兰矿生产能力500万吨的矿井每年只产煤300万吨左右,舍产值保安全,使这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去年至今做到了瓦斯“零超限”。
“《七条规定》是我们的护身符而不是紧箍咒。”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塔山煤矿矿长丁大同说。
煤矿矿长往往只认“首长指令”,现在有了《七条规定》,对不符合的情形一定要用好“尚方宝剑”,积极向上反映,据理力争,办矿条件一定要符合规定。
同煤集团忻州窑矿矿长田利军认为,《七条规定》是压力更是关爱。他告诉记者,忻州窑矿连续三年没出事故,全矿职工的收入翻了一番半。田利军说:“规范办矿才能和谐发展,《七条规定》不仅来自事故教训,也是企业经验的总结。”
用行动检验成效
“《七条规定》粗看好像都会,听了督导组的宣讲,才知道内涵丰富,现在要用行动检验成效。”许多矿长有这样的感叹。
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以前曾担任过两个煤矿的矿长。根据工作经验,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这样评价:《七条规定》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抓住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牛鼻子”。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官地煤矿矿长宋建军说,要牢记职责,不折不扣执行《七条规定》,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董事长薛道成认为矿长是个大概念,执行《七条规定》也是集团领导的责任。
潞安集团总经理翟红在听完督导组的宣讲后,叮嘱记者一定给他复制一份课件,并表示:“大企业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努力探索出一条安全高效生产的新路子。”
山西煤矿安监局对辖区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局长杜建荣表示,1000多名矿长签订的承诺书将在主流媒体刊登,接受广大矿工和全社会的监督,对不符合《七条规定》仍然组织生产和建设的煤矿,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处罚。
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要求,全省要对照规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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