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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活动

  3月15日,甘肃省所有煤矿矿长再一次走进课堂,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九督导调研组专家宣讲《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简称《七条规定》),并与安监部门签订承诺书,此举拉开了全省煤矿“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序幕。

  今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的《七条规定》,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梳理出40多个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经过反复归纳、提炼,依法做出七个方面的硬性安全规定,旨在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七条规定》涉及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主要内容包括“七个必须,七个严禁”,即: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隔水煤柱;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省安委会要求,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全省所有煤矿和矿区要深入宣传《七条规定》,营造全员学习规定、矿长遵守规定、矿工遵章守纪的浓厚氛围,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推进全省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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