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14:30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做客新华网,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主持人]这七条规定铁的要素是什么?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黄毅]一是证照,煤矿的生产必须证照齐全,6个证照必须得有,而且必须在有效的期限之内,过期了、失效了,必须重新进行申办。缺少一个证都属于非法生产。所以证照必须齐全。
二是采界。必须在批准的区域内进行开采,不允许超层越界,因为往往有的时候是在超层越界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有时候不具有通风系统、开采系统,危险性很大,所以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三是通风。通风是煤矿生产的一个先决条件,就如同人的呼吸一样,只有通风系统完好可靠,才能保证井下工人所需的空气,同时能够排除井下的有害气体,也能够调节好井下的温度,所以必须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如果出现了无风、微风、循环风,就容易导致井下瓦斯的积聚,达到一定浓度,一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
四是瓦斯。瓦斯是第一杀手,必须加强井下瓦斯的防治,尤其要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这些有效的措施。如果井下出现了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产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是水患。井下的水患也是比较严重的,必须掌握井下的水文地质情况,必须落实探放水的规定,而且一旦出现了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是设备。因为井下有很多设备,因为井下存在着有害气体瓦斯,所以所有设备必须是防爆的,必须是阻燃的。很多井下出现火灾就是用的设备设施不阻燃,一遇到火以后就开始燃烧,所以必须保证这些设备要完好。
七是人员。首先是矿长。落实下井带班,所有员工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而且要求严禁违章作业,所有这些都是对人的要求。因为安全生产,人是很重要的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最大的隐患。所以必须强调提高人的安全素质。
字字重千斤,条条都是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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