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学茂拿着1989年10月矿厂给他开具的爆破证,如今患有矽肺的他已是头发花白。
到下个月11日,距离曾经在中矿集团阜山金矿做工的温学茂办理内退手续就整整八年了。妻子纪美凤一直到去年才得知,丈夫早在2005年就已经确诊矽肺Ⅱ期 ,她认为如果丈夫在离岗前就进行查体,并且在2004年就患有矽肺并进行了伤残认定,丈夫就应该按照矽肺和伤残叁级办理内退手续,从那时就该有伤残津贴待遇,而实际上,温学茂从2006年12月起才每月享受伤残津贴。现在丈夫已是Ⅲ期矽肺,纪美凤想知道,2004年至2006年期间的伤残津贴哪去了?吊诡的是,在从单位拿到的《接触粉尘人员体格检查表》上,温学茂在2004年及以前的体检档案几乎空白。为了给丈夫讨公道,她四处奔走。10月10日,快报记者来到招远市阜山镇东温家庄村,对此事进行了为期四天的探访。
一米七体重100斤重活根本干不了
初见到温学茂,除了有些沉默,看不出他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只是有些削瘦,一米七多的个子体重只有100斤出头 。他沉默地坐在屋内的小板凳上,喘气有些粗。尽管他尽力在克制,可还是忍不住咳嗽。家人做好饭他也没吃,就蜷缩在里屋的床上,不问他话他就什么也不说,每次说话前都要先清清嗓子。妻子纪美凤拿出了一份《粉尘作业工人定期健康检查表》,上面显示2005年12月29日,温学茂被烟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诊断为Ⅱ期矽肺。
据纪美凤讲,丈夫晚上睡觉的时候喘气特别粗,由于身上没有力气,平时也就做饭的时候帮着妻子烧个火,其他重活根本不能做。
温学茂拿出招远县阜山金矿1989年10月给他开具的爆破证,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满头黑发的小伙子,而如今温学茂56岁,头发已经花白。温学茂说,1980年4月他正年富力强的时候,就到阜山金矿从事凿岩、排险等工种,一直到2004年11月办理内退。老温说他在内退前几年就经常感到胸闷气短,还经常咳嗽,但一直不知道竟然是矽肺。
工伤认定结论书时隔四年才拿到
纪美凤说,知道丈夫患有矽肺病是一场“意外”。2006年底,纪美凤和温学茂去金矿劳资办公室拿老温的残疾证,当时劳资办的石长城主任对夫妻俩说,老温肺上有点毛病,评了个叁级伤残。出大门后有个工友问温学茂是几期矽肺几级伤残,当时温学茂被问得一愣,说叁级伤残但不知道几期矽肺。
纪美凤知道矽肺的严重性是在2010年6月24日。那天晚上温学茂睡觉喘不上气来,早晨起来一咳嗽吐出一口鲜血。纪美凤带着丈夫到招远市人民医院,医生根据胸透初步诊断患有矽肺和肺结核,建议去招远市结核防治所确诊,结核防治所化验结果显示温学茂有肺TB(结核)。到这个时候,纪美凤和温学茂还不知道老温的矽肺到了什么程度。
纪美凤说,2011年4月3日突然接通知到单位去给丈夫评残的伤残鉴定书签字,看到上面显示是Ⅲ期矽肺,伤残等级为叁级。纪美凤当即问劳资员Ⅲ期矽肺是什么,劳资员说是矽肺当中的最高级别。纪美凤一听,2006年“肺上有点毛病”就被评为叁级伤残,怎么现在矽肺到了最高级别还是叁级伤残?
要到烟台重新进行伤残级别鉴定,招远市人社局社保科王主任给了纪美凤一张单子,上面列出了去烟台评残需要的材料,其中需要单位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书》,2011年4月8日,纪美凤去丈夫单位拿《 工伤认定结论书》,而这份由招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认定材料,落款时间是2006年2月16日。
当天,纪美凤到当时的烟台市劳动局工伤科立案要求重新鉴定伤残级别。
退休前体检记录几乎是空白
从市劳动局立案后回到家,纪美凤仔细阅读了《工伤认定结论书》,其中提到2005年12月29日,温学茂被烟台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诊断为Ⅱ期矽肺,她打电话咨询烟台市职业病医院的专家,专家告诉她矽肺是要经过观察期、Ⅰ期才能延伸到Ⅱ期,虽然根据个人体质有所区别,但一般从观察期到Ⅰ期需要四五年时间,从Ⅰ期到Ⅱ期时间也基本要四五年。专家推测如果在2005年12月29日矽肺已经到了Ⅱ期,那么在2004年11月矽肺必然存在。
为了确认丈夫是否在内退时就已经患上了矽肺,纪美凤索要丈夫在岗期间的体检证明,温学茂所在的阜山分矿时任矿长温尚东和副矿长杨兴春给她送来了一份《接触粉尘人员体格检查表》。该检查表第2页表格上显示,温学茂接触粉尘职业史上起止时间是1980年4月至2004年3月,最后X 线表现医师签字为“查后诊断观察”。纪美凤说,招远市疾控中心职业健康科李科长告诉她,“查后诊断观察”意味着进入矽肺怀疑期,而第二页表格上的落款时间看不清楚,只能判断是一九九几年。在这份表格上,没有纪美凤希望看到的2004年温学茂内退时及以前的体检情况。
请求补矽肺待遇遭公司拒绝
纪美凤没看到丈夫离岗前的查体档案,她想知道在丈夫离岗之前到底是否患有矽肺,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单位到底该不该组织进行查体,到底有没有进行查体,如果查体了结果又如何。她认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如果丈夫在离岗前就进行查体,如果在2004年矽肺就存在并进行了伤残认定,丈夫就应该按照矽肺和伤残叁级办理内退手续,从那时起老温就该享受伤残津贴,而实际上温学茂从2006年12月起才每月享受伤残津贴。
纪美凤向单位要求增补矽肺待遇,2011年10月10日,她接到中矿集团工作人员姜克东送达的“关于对纪美凤要求增补其丈夫温学茂矽肺待遇的处理意见”,其中表示2007年10月招远市医保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付给了温学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660.00元。2011年8月,其公司接到医保处调整待遇文件,调整后温学茂每月享受1741.40元的伤残津贴。公司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伤残津贴时间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级鉴定次月开始享受,所以对温学茂要求补发矽肺待遇不予支持。而在2011年7月29日,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其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贰级。
联系当事公司对方避而不谈
10月12日,记者和纪美凤一起来到了位于辛庄镇北截村的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相关问题,但门卫却以安环部工作人员下井还没回来为由不让入内。经过一再坚持,才在保安队队长带领下到了安环部,安环部表示分管查体档案的工作人员出差没有回来,但当记者和纪美凤询问该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时却被拒绝。
纪美凤提供了原阜山金矿矿长温尚东和副矿长杨兴春的手机,10月13日上午,记者多次拨打一直没人接听,好不容易联系上公司的唐总,唐总表示这些事情有“具体管事儿的”,让打电话给办公室咨询人事和劳资,但办公室的潘主任表示需要咨询安环部,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安环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在2004年之前,中矿到底是否定期组织工人体检,在温学茂离岗时又是否进行过体检,温学茂在离岗时是否患有矽肺,温学茂之前的查体档案哪里去了,纪美凤带着这些疑问,却不知道该去找谁。
提出两次起诉一直没有判决
纪美凤说,2011年11月14日,她在招远市初级人民法院立案,诉状上原告温学茂提出被告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04年11月份内退后至2006年12月份的伤残津贴差额19126.8万元,并支付8年工资递增数额、康复治疗费用,2011年12月13日,招远市初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件,2012年7月6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截止到今年10月14日,距离立案就有11个月了,却一直还没有判决。
记者联系了负责该案件的张法官询问该案件何时能判决,张法官说了“等院里批了就判”这一句,电话就断线了。
2012年3月23日,纪美凤向法院增补申请,要求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人身损害给温学茂造成的经济损失51万多元。纪美凤说,对于3月23日她提出的申请,法官表示想调解,她不同意,只能又先到招远市劳动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的仲裁决定书,5月14日再到招远市初级人民法院立案。但此案件的审理,需要等上个案件判决后才能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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