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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超期服役的电梯负责?

  13号中午,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一建筑工地,一载满工人的施工电梯在上升过程中失控,冲到34层顶层后,电梯钢绳突然断裂,升降梯直接坠落到地面,19名工人不幸遇难。而该电梯的使用期限是2011年6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也就是说,这是一台超期服役的电梯。

  很明显,电梯超期服役是这次事故的关键原因,但是,为什么这辆超期的电梯会出现在建筑工地?这或许,需要问问背后的企业。

  在市场当中,有良心的企业家是不会用不合格的次品对待顾客,用短期的利润丧失掉发展前途,这样做无疑于自掘坟墓。但是,这些死去的工人并不是顾客,也就意味着企业并不会像对待顾客一样对待他们,在各种方面,能省的就省,能用次品对待就不用优质产品,所以这辆超期的电梯被用在建筑工地上,也就丝毫不奇怪了。

  企业这样做自然知道会有很大的风险,但他们都极其具有“冒险”精神,抱着那一丝丝的侥幸,榨取着最大的利润,让工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去从事工作。这种事故已经屡见不鲜,去年温州某地出现的升降机意外事故,就是因为企业主非法安装了不合规则的升降梯,导致一名搬运工死亡,而该企业主仅仅省下5万元。用工人的生命去赌博,这种缺乏道德的行为却已经成为常态化,这不得不让人为之悲哀。

  在建筑工地上,都会挂有“安全第一”的横幅,但是企业又什么时候注意过安全?“安全第一”已经成为了一个空洞的口号,在这个口号之下,一次次建筑工地的事故,无疑是在狠狠地扇耳光。

  不规则的市场,加上没有保障的法律,让企业以极低的成本压榨劳动力,从而违规问题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低下、节省成本而使用劣质产品、规章的不完善等等,这些违规问题的堆积最终又构成了事故的发生。

  超期服役的电梯,只是这些本质原因的具体化而已,如果关键的原因不改变,那么不止武汉有这种电梯事件,类似的电梯事件,会在全国各地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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