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线工作由爆破工一人进行, 随撤随放线,母线远离任何导电物体,更不准和电缆挂在一起,爆破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二、爆破前要清点人员, 爆破后至少等15分钟,炮烟吹净,由爆破员、瓦检员和跟班工长检查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支护及拒爆、残爆等情况。
三、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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