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炔瓶必须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细,开启后板手仍应套在瓶阀的方芯上,一旦遇有险情,便于紧急关闭。
二、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或其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三、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电气设备,防止爆晒,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源相接触。
四、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乙炔和氧气瓶严禁使用绳吊装搬运,当地点移动频繁时,应装在专用的手推车上。
六、严禁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七、乙炔和氧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的温水解冻,在焊割工作中,禁止将带有油珠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八、 严禁碰撞、敲击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擅自拆下安全帽。
九、严禁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通风不良及装设电线的场所。
十、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氧气瓶接触。
十一、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不低于规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气0.19Mpa),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十二、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同间堆放。
十三、乙炔瓶、氧气瓶口、减压器的螺丝绝对不可附着油脂,以防爆炸。
十四、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四分之一转吹洗1~2秒钟, 然后用专用板手装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十五、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器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进行检修或更换。
十六、氧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225个大气压的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 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在接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时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十七、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它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制造厂。
十八、氧气瓶应涂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
十九、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必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二十、在工作地点,最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二十一、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二十二、氧气瓶和乙炔瓶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二十三、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铸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二十四、储存气瓶的仓库不许有取暖设备。
二十五、储存气瓶的仓库必须备有消防用具。
二十六、储存气瓶的仓库其照明、电器等应采用防爆型电器装置。
二十七、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气瓶必须有两人一起搬运,或采用专门的手推车和专门的抬架搬运,不许用手或肩直接搬运、滚动。
2.运输气瓶时,在每一个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绳圈或橡皮圈二个,以免互相撞击。
3.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得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车辆驾驶室内,不许坐在车厢内。
5.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并用帆布遮盖,以防烈日曝晒。
6.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 帽盖盖好后才可运输。
7.运送氧气瓶及乙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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