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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询问笔录制作的几点心得

  行政执法文书中的调查询问笔录,是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而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时制作的书面记录,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重要证据。可以说,询问笔录在案件的查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合规范,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笔录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询问与记录人员,笔者近几年来一直在一线从事安全监察工作,现结合工作经历谈几点笔录制作的体会,以抛砖引玉。

  一、制作询问笔录应注意几个问题

  1、被询问人的义务和权利应当在询问一开始就向其宣读并在笔录中载明,被询问人是否申请询问人回避也应一并记录清楚。

  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最新格式文书要求,询问结束,需在笔录末尾写明“以上笔录已阅,情况记录属实”。这是确保程序合法、笔录有效不可缺少的步骤。

  3、询问笔录中不容许出现错别字,语言尽量直白浅显,避免引起歧义,必须杜绝文字隐患,确保法律效力。

  4、记录的文字用语要肯定、确切,不能用“大概”、“可能”、“较长”、“也许”等不定量词,使用数量词要准确。询问人员在询问完以后,应对笔录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地方核实改正后再交当事人核对。

  5、询问时不对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只记录客观事实。因为询问的主要目的是对涉嫌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以及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几点心得

  1、询问前做好充分准备。制作询问笔录的理论最佳时间是发现问题后的第一时间,这个时候双方刚刚发现问题,当事人对问题无可回避,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寻求对策,所以有同志认为这个时候应当立即开始制作询问笔录。但摸着石头过河会导致心中没数,不知道先问什么后问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什么,反而使得询问效率降低,有时候必须再找当事人做笔录,孰不知,人的心理和想法是多变的,询问笔录一次不清楚,下次再问,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或者得到相反的结果。

  询问笔录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进一步确定违法事实,找出违法主体,所以在提问前所需要了解的问题大致已经明了。一般情况下,建议先定下询问方式,考虑采用多次还是单次询问;再拟好提纲,哪怕时间紧迫,也要先拟几个必须了解的问题出来。这样不仅在提问时能够有的放矢,而且能帮助执法人员稳定情绪,做到心中有数,当事人的心理很微妙,看到询问人不慌不忙的样子心理防线会松弛许多。

  【案例1】:巧妙分次询问,锁定违法主体。

  询问过程: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某蓄电池厂工人名单中有一人年龄未满18岁,可能会存在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种的行为,并初步怀疑是该公司人事经理的责任。执法人员没有立刻提出质疑,在进入车间生产现场检查后,留心寻找该名工人,拍得了该名未成年人正在有职业危害的流水线作业的照片,取得了人员培训记录和现场照片这两样证据,监察人员开始研究询问笔录,力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决定分两次询问人事经理。在对人事经理的首次询问中,执法人员首先问了该公司的人事制度、该公司各个存在职业危害的流水线等相关外围问题,经当事人核对后签名,第一份笔录制作完毕。随后,执法人员询问了该名未成年工人是否是该公司职工,在哪个工序工作。这时,当事人意识到了可能是哪里出了问题,但是第一份笔录已经签字,表明他是知晓该工序存在职业危害的,无法推脱说自己不知道该工序存在职业危害,只好以积极合作的态度讲明情况,希望执法人员从轻处理,并在第二份笔录上签字。这样处理,有效地避免了如果把两个问题同次询问,当事人出现不配合的情况,提高了文书制作效率。

  2、询问人和记录人要相互配合好。制作笔录工作中,最好把询问和记录由不同的人负责,这样才能专心致志,提高效率。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询问人告诉记录人询问的重点等,以便记录人在记录的过程中能时时抓住询问的重点。询问人员也要根据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调整好语速,确保记录人有条不紊地记录。如果上一段询问速度快了,可以稍作停顿,等记录人员跟上步调再继续。

  3、执法人员以友善的态度询问。就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而言,制作询问笔录之前,一般已经获得了一些例如照片、纸质文档之类的其他证据,违法事实基本能够认定,只是需要通过笔录来进一步确定违法事实及找出责任主体。所以询问的时候双方基本都是开诚布公的,这种情况下,应尽量以友善的态度进行询问。如果以居高临下的态度进行询问的话,在遇到一些抵触情绪较强的人的时候,当事人会对什么问题都答以“不知道”、“这个问题你要问某某”等敷衍的话,使得询问难以继续进行。过于强硬的态度会引起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也是与当前说理式执法的大潮流相违背的。

  4、询问中注意缓和紧张气氛。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处于紧张,戒备的心理时,如果一开始就直奔主题是不恰当的,不利于双方的沟通交流。可以先就一些基本情况进行发问,与案情无关的问答也不必载入笔录中。如:“你叫什么名字?”“在这里上班多久了?”“这个工作做的怎么样?”等等,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缓和紧张心理,促其坦诚地说明情况。同时通过这些基本交流,可以就其回答了解被询问人的个性特点、智力水平、道德品质、情绪特征和配合程度,询问人员根据这些信息确定下一步发问的方式和内容。

  5、笔录制作完毕注意复查。询问人员在询问完以后,应对笔录进行校对,查找当事人基本情况有误、语句错误和偏离询问内容的情况,对表达不正确或不清楚的地方核实改正后再交当事人核对。尤其是当事人基本情况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确定身份的核心信息,如果错了,笔录就无效了。所以制作笔录时,基本信息填写时最好与证件进行仔细核对,如果当时无法取得证件也要询问当事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是否与个人证件一致。

  【案例2】:笔录制作疏忽,险失重要证据

  询问过程: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某工地安全员涉嫌违法,于是作了询问笔录。由于现场工作环境太恶劣,当事人没有携带身份证件在身上,执法人员也只能表示理解。制作过程中,执法人员询问了当事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填写在笔录中,当日笔录制作完毕。但是,几天后当执法人员取得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后,发现笔录中填写的被询问人的姓名以及被询问人在笔录上的签名与身份证不符,其中有一个字同音异字。经电话与当事人联系,他的解释是:他一向用自己签的那个名字,大家也都知道他的这个名字,他一般不用身份证上的那个名字。不管当事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个笔录必须重新做了。所幸这个案子的其他证据已经充分获得,当事人认可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所以他配合我们重新做了笔录。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有力证据,笔录又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这个案子就很难继续下去了。

  询问笔录制作的质量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也是日后需要听证或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重要证据,所以询问笔录的制作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作为重点来看。由于安监执法工作情况多种多样,以上个人观点中有不当之处在所难免。随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制水平和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笔录的制作将更趋于规范化、电子化,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以适应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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