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船有个问题想跟大家探讨一下。
广西镉污染事件的污染元凶目前还没有确定,事件涉及到的两家污染企业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也还只是被认定为与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事件专家组估算此次镉污染事件中镉的泄漏量约为20吨,但无论是金河还是鸿泉,都无法短时间内造成如此数量的镉排放,污染事件真相仍未彻底厘清。2月3日事件发生地河池市分管环保的副市长、环保局长等9名官员已经被处理。
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镉污染事件,也都是处理的环保部门。
小船困惑的是,为什么都没有安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参与事件调查处理呢?为什么追责只追到环保局,而很难确定到企业呢?关键是,如此重大的镉污染,企业内部肯定是重灾区呀,为什么没有人关心过企业员工的镉中毒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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