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原国家经贸委
【发 文 号】:DL5009.1-2002
【颁布日期】:2002-09-16
【实施日期】:2002-12-01
【标 题】: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摆渡船夫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