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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患者获赔后的困境

郭海良需要24小时吸氧,还要输至少8小时的液

郭海良妻子在为他换输液瓶

韩世春律师在和郭海良沟通撤销一次性赔偿的案件

  2011年3月23日,韩世春律师和同事一起,驱车400多公里,前往河北省承德围场县郭家湾乡榆树林村探访尘肺病患者郭海良。郭海良告诉韩世春,他现在最大的愿望是希望能够再多活两年,好看着自己的儿子大学毕业、结婚成个家。但这个朴素的愿望,现在已变得十分渺茫,医生说他的时间最多也就是两个月。生命对于郭海良来说,就像是沙漏里的细沙,正在快速地流失。

  郭海良是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义联研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尘肺病患者,也是义联研究中心今年2月份开展的全国尘肺病调查的一个典型案例。实际上,在他的身后,还有着一个庞大的尘肺病患者群体。

  本来想致富却因病返贫

  2006年,郭海良的儿子考上了高中,眼见着儿子的开销越来越大,捉襟见肘的郭海良就寻思着出去打工。后来,一个老乡告诉他,在煤矿上干活挣钱比较多,郭海良喜出望外。2006年10月,郭海良跟着老乡一起,来到了北京房山区史家营乡,最后在史家营乡荣耀矿找到了活儿。

  为了每月比别人多挣一点儿钱,郭海良主动挑起了其他人都不愿干的掘进活儿。郭海良告诉记者说,掘进工挣钱多,一般每月能拿到5000元,最多的时候一个月还能拿到7000多,就是与挖煤相比,掘进工的活儿要脏得多、累得多,机器一开,“整个井下什么都看不见了”。

  在荣耀矿,郭海良一干就是3年多,从2006年10月份到2010年5月份,每天清晨6点下井,一直忙到晚上6点收工。3年多来,为了多挣点钱,郭海良有两个春节都是在荣耀矿度过的。

  2008年下半年,郭海良开始感到胸痛、胸闷,但他当时并没有多心,只是以为自己上了年纪。2008年9月份,郭海良曾经去北京市朝阳医院检查过一次,医院当时诊断为“疑似尘肺病”,让郭海良回单位开具劳动从业史证明,以便确诊,此时的郭海良并不知道“疑似尘肺病”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尘肺病有多么厉害,再加上最后没能开到证明,因此没有确诊,病魔却悄然附身。郭海良告诉记者,从朝阳医院回去后,自己干的还是那个掘进工作,不同的是身体大不如以前,只能是边吃药边干活儿。

  2010年5月31日,房山区史家营乡最后一批小煤矿被全部关闭,大量失业的煤矿工人在去医院检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患上了尘肺病。

  韩世春告诉记者,2010年7月份,一些矿工先后找到义联研究中心咨询、寻求法律援助,义联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韩世春等人感觉这不是小事,遂向北京市相关部门作了反映。

  为了解决尘肺矿工的问题,北京市当时责成房山区史家营乡成立了尘肺协调办公室,组织这些患病工人统一在门头沟区石龙医院进行复查。韩世春介绍说,当时一起被关停的史家营乡小煤窑一共有12个,涉及上千名矿工,矿上在准备遣散全部工人时,众多工人查出自己患上了尘肺病。此次复查中,郭海良被诊断为尘肺Ⅲ期,伴中度肺功能损伤,随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为了治病,郭海良四处求医,但几个月下来,病情不但没见好转,反而感觉还加重了。2010年11月23日,急需治疗费的郭海良接受了一次性的解决方案,与房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共获得工伤赔付17万3284元人民币。

  17万3284元中,包括一次性长期待遇12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万3284元。一次性长期待遇12万元是根据2004年7月28日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文件中的硬性规定得来的,“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5万元;二级为12万元;三级为11万元;四级为9万元”。郭海良当时为46周岁,伤残二级,所以支付给他的一次性长期待遇为12万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郭海良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2422元,二级伤残,因此支付给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2个月的基本工资5万3284元。

  拿到工伤待遇后,郭海良即开始了着急的治病之路。儿子郭振华帮他从网上查到了专治尘肺病的北戴河疗养院热线电话,告诉他经过洗肺能缓解病痛症状。满怀希望的郭海良就立即拨打了疗养院热线电话,希望能够前往那里洗肺,但医生一听到他声音就告诉他:“你不要来了,你的肺里都起泡了,不能洗了”。郭海良告诉记者,他曾不止一次地给北戴河疗养院打过电话,但医生每次都肯定地告诉他,说是“有生命危险”,担心他下不了手术台。

  为了方便治病,郭海良干脆住进了离家最近的围场县朝阳湾医院,但两个多月下来,除了花费一万多元外,病情也没有得到遏制。此后,郭海良又把希望寄托在偏方上,四处求医问药。为了治病,郭海良还让两个外甥架着自己,先后去了山西、吉林,找老中医看病。但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除了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起来,郭海良一无所获。

  今年正月三十、二月初一、二月十五、二月二十,郭海良先后憋过去4次,郭海良告诉记者说,每次出不过来气的时候,“躺,躺不下,坐,坐不下,只能是跪着或站着”“出不过气来的时候,真是恨不得拿刀把它割开了。”

  在没有患上尘肺病前,郭海良从未听说过这种病。而现在的他,才了解到这种病有多么地可怕。一旦得上,就不可能好转。而随着病情的不断恶化,领取的伤残补助金也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郭海良告诉记者,拿到赔偿款后,首先清偿了邻居及亲戚家的欠款,“光还外债就还了10多万”。郭海良介绍说,自从2008年9月份去北京市朝阳医院检查后,各种药就从来没有断过,借了别人很多钱,再加上供着孩子上学,也借了不少钱,还清欠款后,剩下的已不到7万元。

  郭海良介绍说,后来又先后在乡医院住院一个半月,每天要200多元;在镇医院住了2个多月,每天都是300~400元;在县医院,每天需要600多元……还有去山西、吉林找老中医看病花的路费和药钱,剩下的早都花完了,“现在还借了姐姐家7万多元”。“我已经算不了那个细账了,从2008年到现在,你可以问专家,多少钱才能把我活到现在?”郭海良介绍说,最近的一次,是今年4月17日去北京市朝阳医院治疗、化验,住了11天院,就花去了1.4万元,“这都是可以调查的”。“这次到朝阳医院治疗,专家已经不让用抗生素了,专家说‘真菌已经上来了,用抗生素都不管事儿了,再用抗生素的话,一天都要好几千元的治疗费’,“你说到啥程度了?”

  一次性赔付却惹来争议

  3月20日,郭海良给北京义联研究中心韩世春律师打去电话,希望韩世春能帮忙救救他,“一次性赔付不合理,钱很快就用完了”。郭海良希望韩世春能够再次援助他,申请撤销一次性赔付协议,改为按月支付工伤待遇。

  3月23日,北京义联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律师韩世春等人驱车400多公里,到河北承德围场县郭家湾乡榆树林村探访尘肺病患者郭海良,接受了郭海良申请法律援助的委托。在炕上,郭海良起身签了申请撤销一次性赔付协议的委托书。

  郭海良是房山区关停小煤窑政策出台后,最后一个离开他所在的煤矿的。实际上,郭海良仅仅是这些尘肺病患者当中的一个,在他的身后,还有着一个庞大的尘肺病患者群体。郭海良的同乡王成、王信兄弟,患病前在史家营乡新兴枣园煤矿挖煤,现在,他们俩一个是尘肺病Ⅲ期,一个是Ⅱ期。王信告诉记者,到石龙医院进行尘肺病复查时,他排到的复查号是300多号,“我们检查过后,仅我知道的就又送去了两趟患者,每次100多名患者”。王信估计该地区尘肺病患者“最少得有400多”。

  而据记者电话采访尘肺协调办公室魏女士后得到的信息,当时一起被关停的史家营乡小煤窑一共有18个,“登记检查的矿工有1000多”。第一批已经确诊,“领取了补偿的有332个”,“最低的都在10万元以上”,第二批现在正在排队检查中……

  在郭海良(甲方)与北京荣耀煤矿(乙方)、北京市房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丙方)签订的三方《北京市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中,记者看到,“甲方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放弃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本协议签订后,丙方收回甲方的《工伤证》,丙方支付甲方一次性工伤保险的待遇后,不再支付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甲方与乙方和丙方终止工伤保险关系。”郭海良的同乡王成、王信兄弟,最后与史家营资产经营中心签订的也是一次性赔付协议。王信一次性领取了13万元,王成一次性领取了11万8440元。

  郭海良回忆说,当时负责跟他签协议的,是劳动局财务科的一个妇女,四十多岁,“说一次性补偿就是一次性给你多少钱,一次性解决。按月领的那个,得找一个单位顶着,往劳动局打钱,劳动局再把钱给我们打过来,它要是不打钱,劳动局也没有我们的钱。”“假如说这个单位要是倒闭了,以后这个钱就没了,就拜拜了。”郭海良告诉记者,“等于说这个矿关闭了,这个钱就没有了”。王信也回忆了当时的签署情景,是一个个子不高、岁数不大的人,“当时我们签那个表的时候,都是他拿着纸让我们签的”。“我们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没让我们瞅那个底儿,再一个,我们说是想按月领取那个钱,他们说那个矿到时就不存在了,就没人给劳动局做报表,没人给打这个钱了,我们这儿一寻思,就选了一次性的。再一个,他们当时说,乡里还有一部分(编者注:意指乡里还会再给一部分赔偿金),赶到我们签字后到乡里一看,乡里什么也没有了。”

  现在,郭海良、王信都很后悔当时不该选择一次性赔付。

  韩世春告诉本刊记者,目前,已经与史家营乡资产经营中心签订《北京市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的300多人中,只有10多个是按月领取工伤待遇的,其他的都是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的这些尘肺病患者中,现在在义联研究中心登计、寻求法律援助的有110个(还有10个没登记,其中一个是按月领取的),“他们(编者注:指已经在义联研究中心登计的尘肺病患者)的意思是赔付的钱少,想变成长期给”,“特别是Ⅱ期、Ⅲ期的”。韩世春介绍说,登记的这些尘肺病患者中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尘肺病Ⅰ期的、六级伤残以下的,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这些人是不具备长期领取资格的,长期领取只有达到四级伤残才可以,登记的这些人中,目前有70个具备长期领取的资格。

  良好初衷却陷入尴尬境地

  一次性赔付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记者找到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6月1日出台的劳社部发[2004]18号文件《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第四款规定: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这项规定明确提出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当时,经办机构与患尘肺病的农民工签订《北京市外地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时,有没有像郭海良、王信所说的那样,存在误导、没有说明等情况?

  记者电话采访了房山区史家营乡尘肺协调办公室魏女士,面对记者的询问,魏女士反问,“这白纸黑字的,自己看的,他愿意一次性领取”。

  “政府专门成立部门,拿那么多钱给他们解决问题,完了,你拿那么多钱回去几天呀,就用完了,然后还要找政府?你说白纸黑字,他都是自己愿意的,也都跟他们说清楚这个利弊了。因为他外地的,他来拿这个钱不方便,他自己也愿意一次性领取的,不能说人强迫的呀?”魏女士说。

  “他们说当时没有说清楚”?面对记者的提问,魏女士连说“不可能的”,“那大部分人怎么没找,就那个别的。你说这么折腾,政府有多少钱给他们呀?该解决的都解决了。有时候晚上加班给他们发钱,因为赶到年根儿,都要回家过年,都急得不行,我们都加班给他们发钱,弄完了,你看才几个月,拿十七八万,能花完吗?”“现在第二批正在体检,政府拿出多少钱来解决他们的问题,现在多少人还排着队在体检,还没弄完呢,他们第一批都拿到钱了,还……”

  “他们当时说的乡里还有一部分(编者注:意指乡里还会再给一部分赔偿金),到最后却没有了?”面对记者的提问,魏女士介绍说,这个钱是基金出一部分,乡里出一部分,然后矿里拿一部分。“去年300多人,有些是四川、河北的,都是家挺远的,他愿意一次性领取,都不用往这儿跑了,关键是矿不就注销了吗?他要领取这个,还要通过矿里盖章,也比较麻烦,这些政策都给他们说清楚了,他自己愿意的。以后矿都注销了,将来不存在了,他按月领取也确实有问题,这个利弊关系都给他们说清楚了。”

  “劳动者对自己能够享受的待遇没有根本的认知,有基本的认识才能说是自愿的”。韩世春指出,一次性赔付金额远远低于长期支付即按月领取的总数,并且治疗费最起码可以报销。而选择一次性赔付,相关方面省事了,但职业病患者却受到了损失,而现在“一次性待遇”有被滥用的倾向,韩世春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虽然,要“撤销这个一次性赔付协议估计够呛”,但他表示,还是愿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

  就此案例中“一次性赔付”引发的争议,本刊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专家,专家指出,当时出台这个政策,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2004年国家出台这个政策,是针对那个阶段的特点,那时多数企业未给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一旦出工伤,如何保证农民工拿到待遇是关键。因此,多数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支付。专家指出,从今后来看,从工伤保险的保障性质来看,更倾向于长期支付,长期待遇还是要长期领取,这是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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