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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工伤残职工的护理费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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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中遇到几个问题
赵某,男,现年40岁,是一名国有中型企业工人。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由于自己不小心,在平地滑倒摔伤。后经住院手术后,导致高位截瘫,现已转回原地方医院继续观察治疗。目前本人进食、翻身、穿衣及洗漱、大小便、自我移动5项都不能自理,家属要求单位需派人护理。对此,恳请您们解答以下
3 个问题:
1.从伤后入院到手术后转回地方继续观察治疗,已超过3个月,单位是否应派人护理?是1人还是2人?护理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是什么?
2.如果伤者长期治疗下去,1年或2年,护理人是否长期伴随?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3.如果伤者长期住院治疗不见好转,情况意外几年后死亡,又该如何处理?
200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