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这名司机受伤能定为工伤吗?
[阅读数:
]
【游客】
游客
我厂有一起工伤事故认定问题,请解答。
事故经过是这样的:我厂一名铲车司机上小夜班,上完料后,司机开车到了车
队停车场休息准备下班。司机下车时不慎将脚脖子扭伤。当时车队没有第三者在场,
也没有立即向车间及总调汇报扭伤情况,只是向总调值班人员说,活干完了,回生
活区去(厂区与生活区相距18公里)。后就打的士回家(厂里配有值班车)。到了家
门口下车时又摔了一跤,脚脖子骨折,腰部也受伤,需做手术治疗。司机要求定为
工伤。
我科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在生产工
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
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工伤处理。我们认为厂车
队停车场为水泥地面,不存在不安全因素,不能按工伤处理。意见是否正确,请解
答。
2009-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