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主题:: 违法所得如何界定? [阅读数: ]
用户头像
【齐付军】
齐付军
留言心情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经常遇到如何界定违法所得的问题,在处理起来非常棘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上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问:违法所得如何界定,什么法律、法规规定的?

恳请编辑给予解答为盼。


2007-03-22 2007-03-22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20
  • 暂无信息,请等待添加
最新推荐
  • 暂无信息,请等待添加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劳动保护》杂志社有限公司 电话:010-84850376-928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 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