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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切削机床粉尘浓度的测定JB/T9878-1999

【颁布单位】:国家标准局

【发 文 号】:JB/T9878-1999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0-1-1

【标  题】:JB/T9878-1999金属切削机床粉尘浓度的测定

前言
  本标准是对ZB J50 005—88《金属切削机床 粉尘浓度的测定》的修订。原版本是参照有关标准,通过试验研究,结合机床产品的使用特点制定的,其技术内容仍能符合当前科技水平,适应生产和使用需要。
  本标准与ZB J50 005—88的技术内容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编辑。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 J50 005—8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机床研究所。
  本标准于1978年3月首次发布,1988年3月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切削机床(以下简称机床)生产性粉尘浓度的滤膜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经常产生生产性粉尘的机床。
  2 测量条件
  2.1 测量机床粉尘浓度时,其周围产生粉尘的其他机床应停止工作。
  2.2 机床粉尘浓度的测量,应在设计规定的最大切削规范条件下工作30min后进行。有吸尘装置的机床,吸尘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
  3 测量方法
  3.1 采样头应面向机床产生粉尘的粉尘源,并保持与水平面平行。
  3.2 采样头距离地面高度为1500mm。
  3.3 采样头应安放在工人经常操作的位置,距离粉尘源为500mm。当不能在500mm位置测量时,应使采样头安放在尽量接近粉尘源的位置处。
  3.4 机床有若干操作位置时,每个操作位置都应进行测量,并取其中最大值作为该机床的粉尘浓度值。
  3.5 采样时的抽气流量应为15~30L/min。
  3.6 采样后,收集在滤膜上的粉尘质量应为1~10mg,称重应在万分之一的精密天平上进行。
  4 数据处理
  机床粉尘浓度值按式(1)进行计算:
  

  附录A
  (提示的附录)
  机床粉尘浓度测量记录表
  

发布单位: 国家机械工业局
提出单位: 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机床研究所
批准单位: 国家机械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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