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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访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3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云南昆明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会上,本刊记者就“十一五”期间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十二五”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思路与工作重点,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

记 者(以下简称“记”):孙局长您好。这次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上,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我国5年来在危化和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成效,请您介绍一下5年来此项工作的总体情况。
孙华山(以下简称“孙”):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作为重点行业领域,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不断加强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587起、死亡1 110人,平均每年117起、死亡222人,比上个5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82人,下降26.9%。2010年,全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12人、亿元产值死亡率0.64人,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4.5%、23%。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平稳下降,为实现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记:“十一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体在哪些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孙: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总局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了2项有关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部门规章,清理了279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一批已经失效、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法规文件。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制定颁布有关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23件。到2010年底,全国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母法、国务院行政法规为主干、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起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安全监管总局指导有关专业标委会编制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颁布了49项安全生产标准(危化品36项、烟花爆竹13项),配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修订了9项国家标准(危化品7项、烟花爆竹2项),还有49项安全生产标准尚在制定当中(危化品22项、烟花爆竹27项)。
“十一五”期间制定了一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了指导各地依法履行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做好国务院[2010]2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颁布了2个实施意见,制定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了2个有关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一些地方政府也就本地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约束性很强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间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大部分地市和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都成立了专门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人,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区域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在国务院2007年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后,各省级单位都建立了危化品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职能进一步加强。在国务院安委办的指导推动下,先后建立了苏浙沪、环渤海经济圈危化品道路安全监管联控机制。
基本完成危化品登记工作。到2010年底,全国危化品生产单位首次登记率达到93%,2.6万家企业共登记7700个危化品品种,基本建立起全国危化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在过去的5年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共接到咨询电话2万7456个,为5000多家企业的化学品提供咨询代理服务。
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专业协会对危化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安全监管总局在2006年初成立了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安全监管总局建立了与20个化工专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化学品登记中心的技术力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安全检查、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和政策研究等专项工作中,积极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专家作用。
进一步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并要求安全监管总局牵头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体制。各地充分发挥安委会的作用,初步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
三是通过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首次对现有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完成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通过第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依法关闭了422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和5126家危化品经营单位、96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依法注销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236个、危化品经营许可证7523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2228个。到2010年底,全国现有2万229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390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103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许可证期满后进行改造提升。实现了到“十一五”末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不超过5000家的控制目标,烟花爆竹行业已步入“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发展阶段初期。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各地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到2010年底,初步建立起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规范体系,全国已有1206家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5518家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四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时期,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企业整治、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等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到2010年底,全国已有4051家化工企业完成了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占应改造总数的88.3%。在氯酸钾专项治理中,安全监管总局已组织了6次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抽检覆盖21个省级单位、1268家生产企业、903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359家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罚。在礼花弹专项治理中,确定了全国礼花弹生产企业不超过100家的控制目标,完成了对原有295家礼花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重新审查,向全国公布了第一批保留资质的95家礼花弹生产企业名单;整顿规范了礼花弹等A级产品销售渠道,建立了全国礼花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五是非药品类易制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几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安全监管总局每年都安排不同形式的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培训,提高省级和重点地市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2006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边学习、边实践,依法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两轮颁证工作,基本建立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法制秩序。按照国家禁毒委的部署,积极参与全国禁毒人民战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重点品种的管理,与有关部门联合,先后开展了醋酸酐、羟亚胺专项检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是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平稳下降。2010年全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60起、死亡135人,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57.7%、41%。

记:“十二五”时期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孙:虽然 “十一五”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较大危化品事故多发,重大危化品事故平均每年1起,烟花爆竹事故总量在2010年还出现反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去年,接连发生中国石油大连“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江苏南京“7•28”丙烯管道泄漏爆炸、黑龙江伊春“8•16”烟花爆竹爆炸等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现阶段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放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 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里,设立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专节,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监管、专项整治、基础建设、主要任务、奋斗目标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
“十二五”时期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建立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的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依法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十二五”时期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形成完善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管体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总量平稳下降,事故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末分别下降12.5%以上,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实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信息化,基本建立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体系。

记:“十二五”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孙:“十二五”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培养和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使他们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督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危化品安全监管综合职能,依托安委会,开展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监督企业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超前防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认真组织好安全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地要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契机,尽快制定并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全国2 858个县级、333个地市级、31个省级行政单位要全部落实本行政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认真分析研究化工园区规划建设无标准、安全管理无规范、风险容量无控制等问题,积极探索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研究符合中国化工园区实际的风险控制技术。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城区内安全风险高的化工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从根本上缓解城区化工企业与公共安全的矛盾。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谋划并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改造提升工作。不断改造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严格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努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面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平台,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提高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15年,基本完成在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化工企业生产工艺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自动化监控,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监控参数实现远程时时监测报警。
加大烟花爆竹安全技术和装备科研力度,大力推广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机械装备,强制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关键机械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实现混药、装药、压药、插引、结鞭等机械化生产,有裸药工序做到人机隔离操作,逐步实现鞭炮、组合烟花等生产同一化程度高的产品(或工序)的自动化生产,减少有药工序现场作业人员。总结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适时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工作,大幅度压缩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采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生产工艺,提高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和安全生产水平。
四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要依托“金安”工程,整合现有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尽快解决建设规划滞后、重复投资建设、数据不接口不共享等突出问题,发挥好“金安”工程的主体作用,增强并扩大“金安”工程对安全生产的支撑效能。全面完成危化品登记工作,建成功能强大、数据齐全的全国危化品数据信息库。
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努力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15年,建立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礼花弹等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和管理信息化;对烟花爆竹生产重点涉药部位(场所)实施视频监控,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安全管理;依托“金安”工程,实现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全部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对重点工作实现信息化监管。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任务,纳入“金安”工程,与其他相关系统、有关部门实现网上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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