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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通过对灾害认知程度的提高以及历次救灾得失的总结,日本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的抗震救灾法律体系。主要有:《灾害救助法》(1947年)、《建筑基准法》(1950年)、《灾害对策基本法》(1961年)、《地震保险法》(1965年)、《地震财特法》(1980年)、《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置法》(1995年)、《建筑物耐震改修促进法》(1995年)、《受灾者生活再建法》(1998年)等等。这些法律既是救灾工作的行动指南,又是救灾经验的总结,对救灾的及时性、成效性都提供了基本保障。

严格的抗震建筑法

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在建筑抗震、防火等安全性方面的规定复杂而严格。

  日本《建筑基准法》规定,日本的高层建筑必须能够抵御里氏7级以上的强烈地震。一个建筑工程为获得开工许可,除了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外,还必须提交建筑抗震报告书。这一报告书主要内容是,根据地震的不同强度,计算不同的建筑结构在地震中的受力大小,进而确定建筑的梁柱位置、承重以及施工中钢筋、混凝土的规格和配比。

  法律还规定,只有一级建筑师以上的人才能有资格编制抗震报告书,而且,报告书中的相关计算必须要使用国土交通省认可的专用程序。普通的一个8、9层公寓楼,其抗震报告书动辄厚达两三百页。建筑抗震报告书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工。

  近年来,由于日本国内房地产业复苏,建筑业竞争日益激烈,部分民间机构为了争揽业务,在检查、确认建筑抗震报告书的过程中往往只是走个过场,敷衍了事。正因为此姐齿等不法设计师才能屡钻法律空子。

防灾体制

  日本有一个健全的防灾体制,可以应对突然降临的灾难。日本内阁府设有名为中央防灾会议的常设机构,其主席是首相,委员由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有关大臣和专家组成。中央防灾会议负责制订防灾基本计划,决定防灾基本方针。各都道府县分别设有地方防灾会议,由知事任主席,负责制订地方防灾计划,此外,还有市町村防灾会议,负责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防灾计划。

  每年9月1日是日本的防灾日。当天,日本全国各地都要举行防灾演习。2004年防灾日主要活动是防震灾演习,有35个都道府县,共有100万人参加。专家推测,东海大地震周期为150年左右,而现在到了随时可能发生的时期,且震级可能为里氏8级以上。中央防灾会议经过调查研究后认为,东海地震发生时,东京周边地区最多可能死亡1万多人。因此,日本举国上下都在为东海地震做防灾准备。

  重大灾害发生时,日本政府会在30分钟内成立紧急灾害对策总部,其部长由首相担任,副部长、部长助理由首相任命,迅速确定灾害对策,指挥有关机构立即投入救援工作。地方政府在灾害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会成立灾害对策总部,由知事任部长,立即向首相报告情况,并有权要求出动自卫队,并向周边地区求援。为使运送救援物资的车辆畅通无阻,知事有权决定受灾地区道路禁止一般车辆通行。此外,气象厅、警察署、电力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话公司、铁路公司和公路运输公司都有自己的防灾体制,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既可统一行动,也可各自为战,全面投入救援和重建工作。

  日本政府决定在2011年前建立全民危机警报系统,直接向国民报告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导弹袭击等各种突发事件。日本虽然已经有强制启动电视机,通过文字和声音发布危机警报的系统,但这种系统必须配备特别的接受装置,普及率不高。日本将在2010年全面实现地面数字电视播放,因此日本政府计划使每家每户的数字电视机和带有电视功能的手机能直接接收危机报警。据悉,日本松下电器产业公司已发明出使用数字电视提供灾害信息的“紧急防灾信息播报系统”。利用这一系统,如果观众在观看电视时发生灾害,无需遥控,电视就会强制切换成紧急灾害信息播报。日本KDDI公司也计划从2005年开始,通过手机画面自动播报紧急警报。

阪神大地震地震后,兵库县还成立了“灾害对策中心”“不死鸟防灾系统”“灾害医疗中心”等,县政府还会提交每年一度的防灾报告。”此外,神户市东部的新都心还集结了“人与防灾未来中心“地震防灾前线研究中心”“亚洲防灾中心”等防灾、人道支援、医疗等国际机关,那里正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防灾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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