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武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邓崎琳就“十二五”时期国有企业发展和行业发展与网民在线交流时提到,国有企业本身有三大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责任的体现,最基本的就是安全。全国人大代表,中石化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大福也认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谈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意义及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时,几位来自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各有体会。
安全生产要抓一把手,抓关键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淄博华光颜料制品有限公司经理郝建枝来京参加全国“两会”前,刚刚对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我们公司是山东淄博花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每年初,总公司的一把手都要和子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子公司一把手和每个子公司的安全员,每年都向总公司交纳安全押金,分别是800元和500元。虽然金额不多,但不在于钱的多少,重要的是要有这个意识。”
加强安全管理是关键,尤其是要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发展得越快,越要重视安全生产,越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包括要按规矩办事,制度严格规范的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缪昌文深有感触。
同样是来自建筑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局主席、CEO杜波认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安全不生产。“对建筑企业来说,安全生产非常重要。去年底,公司开大会布置2011年工作的时候,我就特别强调了企业应尽的安全责任。”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坚持半军事化管理,要求安全指令一旦下达,就必须立即执行、严格执行,不能打折扣。
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是企业应尽的责任之一。“安全生产工作不断面临新的情况。员工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比如股市涨跌,员工的情绪会受到影响,在工作中就有可能分心。在世界杯等重大体育赛事期间,有的员工熬夜看球,也有可能影响正常工作。我们会随时根据外部情况,调整培训重点。”张大福代表说。
张大福代表介绍,中石化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把国内外的典型事故案例汇编成杂志,发放给职工。还经常性地开展事故应对技能培训,进行应急演练。“这些都是制度化的,不是一时的措施,是长期的。此外,我们严格进行岗位责任制检查。生产车间每周检查一次,工厂每个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由公司安环部牵头,公司各部门派人参加,因为这不是安环部一个部门的事,而是涉及到多个部门。”
“我虽然不是在生产部门,但是每天都能感受到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去年国务院《通知》下发后不久,公司就组织了学习,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培训。事实证明,职工的安全意识确实增强了,许多隐患都是一线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三乐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设计师汪春耘说。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问题上,很多代表表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十分重要。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发。谈及《通知》内容时,杜波代表说:“我印象很深的一点就是,‘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使企业相关负责人时时感受到肩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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