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宁波大榭开发区从昔日的一个海岛迅速发展成长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在大榭开发区30.8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先后聚集了宁波万华聚氨酯、中海石油大榭石化、中石化大榭岛油库、宁波三菱化学、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大型化工企业。
据调查统计,目前在大榭开发区内的企业有2500多家,其中以10家大型化工企业为代表,这些大型化工企业中大量存在着氯气、光气、油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给大榭开发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大部分单位和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较强,但是,也客观存在着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着漏洞,只重视效益不顾安全,给全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威胁。今年,在中石化大榭岛油库内曾发生一起代表性的火灾事故,
一、辖区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企业领导重视不够,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正确认识,这些企业多数是大榭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利用管委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行“先上车后买票”,重视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工作,有的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或者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不是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整改隐患,而是多处找关系说情,认为火灾隐患不除是因为关系不到位,暴露出安全防范意识很差。
2、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目前,有些单位只有手动灭火系统,没有自动灭火系统,除了这10家大型化工企业外,中小型的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存在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舍不得消防投入。辖区中小型化工企业多数是股份制企业或是民营、个私企业,这些企业以前多为在宁波市区因环境污染等因素被淘汰而转移到大榭岛的,落户我区后,业主不知何时再遭淘汰,故不愿加大消防投入。
3、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不健全。中小型化工企业缺少安全机构或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缺少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虽有消防安全制度,但内部平时检查落实不够,多流于形式;企业老板多数在家指挥,很少时间深入企业内部检查指导,单位消防宣传教育甚少,多流于平时领导口头上讲讲、会议上说说,缺乏实实在在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对消防违法的人和事处罚不力,缺乏应有的消防监督制约和处罚机制;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停留在书面上,平时缺乏经常性演练。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只重视生产和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
4、中小化工企业火灾隐患突出。一是工厂内电气不防爆;二是混存乱放现象严重,有些单位将危化品存放在易燃物品附近;三是普遍缺少应急照明器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中小型化工企业中有些单位的生产情况受季节影响较大,在旺季生产出来的产品较多,仓库容量不够大,为了放下足够多的产品,就疏忽了消防安全。
二、强化辖区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目前,化工企业已逐步成为大榭开发区的支柱产业,其上交税收占全区财政收入近85%。但是,如果缺乏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极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其生产、经营的消防安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1、是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化工企业和个体业主消防法制观念。结合消防宣传“六进”的深入开展,大榭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深入辖区内重点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大力推进辖区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经营业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经营,定期对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2、是进一步加大化工企业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力度,强化消防工作源头性管理。无论是进区新建的单位,还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消防部门首先要与规划、建设等部门联系,将其消防工作有关法规要求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立项发证许可的前置内容之一,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做到超前监督,超前防范。其次,对单位报审的施工项目,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法严格消防审核,对未报审的相关单位,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形式,及时督促报审,坚决杜绝漏报漏审现象。再次,加强对已审核在建化工企业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消防验收工作,坚决纠正单位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消防审核违法行为,认真做好事后监督,有效避免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而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3、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联合整治力度,确保化工生产和危化品经营依法有序进行。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经营、贮存、使用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重要方面。消防大队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此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细、抓实。要加强平时消防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消防大队要联合安监、工商、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对化工企业和危化品经营场所开展不定期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销售行为。
4、是进一步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消防大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对逾期不改正的,经复查后,要依照法律相关条文和法定程序,坚决予以查处,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确实无法整改又无法停产停业的隐患单位,报请政府研究确定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
5、是进一步加大提升消防监督干警业务能力力度,不断增强依法办事和勤政为民能力。当前,辖区化工企业和爆炸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管理牵涉到许多职能部门,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着许多主观和客观因素。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其中的一个管理部门,应积极承担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能和责任。我们要克服消防监督警力少,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消防监督技术力量薄弱,消防执法不够严格等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观念,勤学业务理论,苦练基本功,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勤政廉政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做好各项消防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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