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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在深入

近年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尤其是一些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干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如何处理这些事故责任人及违法人员,不仅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并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更是警戒同类行为、遏制事故多发的一个根本途径。
2006年12月21日10时,北京,朝内大街255号,老外交部办公大楼肃穆的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继公布施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之后,在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召开发布会,向海内外媒体通报了近年来发生的1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主持。
会议通报的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分别是导致8人死亡、直接损失6908万元的中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2005年“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次生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导致171人死亡的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2005年“11·27”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导致30人死亡的吉林省蛟河腾达煤矿2005年“4·24”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导致34人死亡的河南省鹤壁煤业集团二矿2005年“10·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33人死亡、4人失踪的河北省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2005年“11·6”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导致35人死亡、7人失踪的河南省新安县寺沟煤矿2005年“12·2”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导致37人死亡的吉林省辽源中心医院2005年“12·15”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导致44人死亡的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四川省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2005年“12·22”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56人死亡的山西省左云县新井煤矿2006年“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导致32人死亡的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煤矿2006年“6·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55人死亡的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包头2004年“11·21” 特别重大空难事故。
这11起事故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这11起事故共造成535人死亡,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李毅中指出,公布的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教训刻骨铭心。事故充分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一些单位无视安全,严重违章作业;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工作不实,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事故背后存在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
黄树贤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监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查结了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在这11 起特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中,共处理2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人,这些人因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其中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就有4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若以级别划分,有省(部)级高官2人,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62人,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74人;若以职级划分,有企业管理人员89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55人,地方政府负责人22人。
在1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新闻发布会上,李毅中、黄树贤、赵铁锤解答了中外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各中外媒体提出的问题既尖锐又代表了社会对安全生产问题的关注,透过这些问题及解答,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群众对新的一年能有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的愿望,依然迫切而炽烈。

本刊记者现特将各媒体记者提问摘录如下。

李毅中回答CCTV记者的提问

赵铁锤、黄树贤 回答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记者的提问

黄树贤回答香港文汇报记者的提问

李毅中回答全球广播新闻社记者的提问

李毅中回答路透社记者的提问

黄树贤回答香港凤凰卫视记者的提问

李毅中回答西班牙埃菲社记者的提问

李毅中、黄树贤回答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

李毅中回答美国彭博新闻社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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