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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化“9.15”事故内幕:操作不当引发爆炸

新华网长沙2006年2月20日电(记者刘非小)20日,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督查小组的情况汇报会上了解到,湖南省安化县“9.15”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原因基本查明:混药工违规操作引发爆炸,花炮厂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导致工房间距不够导致连环爆炸扩大事故。

益阳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专家组的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三点:一是混药工封某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混合国家明令禁止的氯酸钾、铅粉等高感度烟火剂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引发爆炸;二是由于混药房药物量过大,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引起了相邻间距过小且无防护屏障的装药工房连环爆炸;三是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装药、敷药工房超员。

这些爆炸了的工房是按C级工房设计的,不符合应按最高危险等级设计A2级拌药、装药和应按A3级设计插引、敷球工序的工房设计要求。因此,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江南花炮厂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提高了危险等级;二是严重违反市、县政府和安监部门关于高温三个月期间烟花爆竹企业一律停产整改、9月底开工前须经县安监部门复查批准的规定,擅自开工生产;三是原发证监管部门把关不严,爆炸工房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却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安全评价机构同样把关不严作出了“基本合格”的评价结论,企业法人表面接受停产整顿指令,却只是改白天生产为晚上生产,员工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江南镇政府一直“没发现问题”,显然没把这个重大危险源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现场管理。

据了解,安化县政府、县安监部门一直强调安全生产与相关监管,多次组织安全检查。但是,由于安化县烟花爆竹企业今年3月才从公安部门交由安监部门监管,县政府的主管领导也是今年6月才接手的,现有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分管人员没有从事过安监工作、更没从事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对这家企业安全条件不够、逃避监管、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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