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组织在安全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主要工作
事故预防有两种,一种是按条例取得的安全,另一种是设想并开展各种活动以达到发现并消除或避免危害的目的。
1.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国际民航组织在事故预防方面的作用包括:
(1)通过事故预防手册概括了事故预防的概念,并提供验证方法为基础的指导。
(2)建立国际性的事故调查和报告程序。
(3)通过事故报告系统和其他方法分发传递事故信息。
(4)利用事故报告的资料进行特定的安全研究。
2.各成员国主管当局应对高标准的安全负责
通常是通过制定条例和程序来承担安全责任,条例是以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为基础的。然后,通过所建立的检查和实施过程以保证航空企业、部门遵守国家的条例。
(1)各成员国要尽最大努力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尽量采纳“建议措施”以完善本国航空法规。
(2)本国安全程序应包括下列各项:对已发现安全上的缺陷做出反映;采用技术上的先进成就;根据经验技术审查并完善条例。
(3)不仅要颁布航空法规,更要通过强制性措施保证法规的贯彻执行。
(4)开展事故预防活动。
3.航空器制造厂家
(1)首先要在设计制造中采用先进技术而使产品得到不断改进。要遵照本国的和外国政府的适航条例生产航空器。
(2)编写手册和其他文件以支援其产品。
(3)雇用设计、制造和使用方面的专家及事故调查员,专门从事本公司制造的航空器的事故调查。
(4)通过事故调查改正设计和制造上的失误,使航空安全更臻完善。
4.航空公司
(1)设立能监督全部营运工作,向管理部门就消除或避免已发现的危害,提出需采取的预防活动的忠告,并按照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手册公布事故预防活动的专门工作部门。
(2)事故预防活动要采取多种活动形式,诸如事故报告,安全检查以及借助于定期发行安全杂志,公告,业务通讯以期得到信息反馈。
(3)事故预防活动,老大哥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保持密切的工作关系和协调机制。
(4)通用航空企业要重视本企业内飞机种类多,机组质量要求、运行环境复杂标准多样性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活动。
(5)管理部门要合理控制资源分配和财政支持工作,要保证有适当的安全资金投入。
(6)管理部门有责任培养“安全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这种基本功,以便促进每一位雇员对安全的理解。而培养是需要通过提供恰当的工作环境,充分的训练和监督,以及恰当的设施和设备来实现的,而管理部门的姿态,严格标准,对职工严格要求是至关重要的。
(7)运用各种方式鼓舞雇员的士气。因为士气低落往往导致在工作中失去信心,自我约束力削弱,为出现其他危害创造了条件。
(8)要有风险意识和应对方案。
(二)“事件链”和系统安全
从图4可以看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一系列事件(原因),如天气不好、机械故障、判断决策错误、操作处置不当等等,一环扣一环,最终酿成事故的发生。阻断这个链条的任一个环节,事故就可避免。
事件链理论说明,要预防事故必须从那些影响安全的事件人手,早发现早消除。
系统安全是现代安全科学的基本理论思想,航空事故血的教训使航空界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发生事故是民用航空系统存在这样那样缺陷的结果,要预防事故必须从完善整个系统人手。这就是系统安全的基本观念。
航空系统安全理论,就是从系统观点出发,采用系统工程方法,研究民用航空系统中影响航空安全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联系与结构。安全信息的合理流动与充分利用,安全管理的动态过程及其优化等问题,目的是建设安全的民用航空系统,预防航空事故的发生。
(三)机场应急救援计划
机场应急程序是保证对所有紧急事件及其他异常情况作出快速反应,使机场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和扩展范围降至最小。
(1)应急计划。《民用航空法》将“具备处理特殊情况的应急计划以及相应的设施和人员”列为民用机场获得使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该法同时要求“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措施保证机场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国际民航公约的附件十四“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中,对应急及其他勤务专门用第九章做了明确规定。
所谓紧急事故是指:飞机紧急事故、破坏(包括炸弹威胁)、非法劫持、飞机发现危险物品、建筑物起火和自然灾害等。
对应急计划的内容建议包括:紧急事故类型;涉及机场内外的单位;每种类型各单位的职责和作用;通信联络网络;机场及其紧邻地区的方格坐标图。
(2)救援和消防:
①救援设备和机场应提供的保障水平,应以使用该机场的飞机尺寸为依据来确定,同时用起降频率进行调整;分类是按飞机长度和机身宽度来确定的。
②灭火剂分主要和辅助两种。
主要灭火剂:泡沫。
辅助灭火剂:二氧化碳、化学干粉、卤化碳氢化合物或它们的组合物。
③应在救援和消防车上装备与飞机运行水平相称的援救设备。
④在地形条件允许的机场应提供应急通道,以利于达到最短的响应时间。
⑤通信和报警:应在消防站与管制塔台,机场内的任何其他消防分站,以及救援和消防车辆之间设置直通的通信系统。设置能由消防站操纵的报警系统。
⑥救援和消防车辆的数量。
⑦有关车辆最低限度特征的指导材料在《机场勤务手册》中讲述。
⑧从运营飞机类型确定救援人员数量。
(3)所有航空公司必须制定、保持并训练下属人员执行在爆炸或炸弹威胁、灾害、劫机或其他紧急事件时的书面程序。
(4)训练与协调。各单位对人员在紧急事件时承担的任务进行定期熟练性训练,以及对紧急事件时要使用的所有设备是否适用和其状态进行检查。应急程序应随时与公安、消防和救援机构、医疗机构、机场当局、公司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协调、修改、补充。
(5)机场管制塔台在任何情况下发生紧急事件时,都有责任启动适用的警报系统。
(6)指定专门用于紧急情况的联络频率。
(7)制定警报类型和处置程序。警报类型及程序是按紧急事件种类分别制定的。在每种紧急事件中设置不同警报类型。
(8)医疗服务。当发生涉及众多伤亡的灾难、涉及10人或更多人数的潜在紧急事件,航班发生涉及多人受伤的事件时,必须动用医疗救护网络,调动众多医院参与救援。
(9)应急程序的最后一项内容是“残损航空器的搬移”。任何人未得航空器事故调查单位允许,不得搬移或弄乱事故残骸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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