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上午,记者从凤阳县晶鑫矿业公司爆炸事件现场获悉,因爆炸现场已无生命迹象,搜救工作宣告停止,负责现场及周边安保任务的武警官兵已经撤离,但仍旧保持警戒状态。目前,爆炸产生的“弹坑”已基本被填平,现场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周边房屋受损群众的生活也正在妥善安置。
政府垫付480万赔偿金
23日上午10点半,政府再次召开“6·21”炸药爆炸事件新闻发布会。据悉,截至6月22日晚上12时许,在爆炸事件中不幸身亡的16名遇难者的家属,已全部正式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地方政府将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人身理赔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高限确定赔付标准,赔偿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每人赔偿25万元。同时,考虑到遇难者都是农民且家庭困难,县政府再补贴5万元。每位死者家属共获得30万元补偿。赔付费暂由县政府垫付。
目前,部分遇难者遗体已经火化。
反渎人员同步介入调查
爆炸事件发生后,滁州市和凤阳县两级公安机关均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开展现场警戒、施救勘查、交通道路保障、调查取证、控制相关人员等工作。22日凌晨,警方已对“6·21”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爆炸案件立案侦查。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晶鑫矿业公司的曹培俊、曹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时,另外两名涉案人员谢登宝、孙家成,目前也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由省检察院派出的反渎部门办案人员已抵达凤阳,同步介入调查。
妥善安置房屋受损群众
受爆炸波及,周边不少民房出现不同程度受损。凤阳县随后组织人员对受损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由政府垫资,统一组织修缮。其中,对受损严重的6户群众进行妥善安置。
据悉,凤阳县成立房屋损坏调查处理工作小组,6月21日中午开始对受灾的邬岗村、杨岗村的居民住房受损情况进行逐户摸排。截至目前,共摸排登记280户受灾家庭,瓦房屋面损坏217间,房屋严重损坏6户22间。同时,该县城建局质检人员正对损毁房屋进行鉴定评估。县镇两级组织建筑工程队着手施工,对受损房屋全面修缮并确保质量。
随后,根据房屋损毁程度及家庭经济状况,政府还将分别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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