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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5.1起施行 堵塞消防通道最高罚5万

2009年2月2日,海珠区南华东路朗晴居小区一栋30多层的高层住宅12楼发生火灾,及时赶到现场的消防车由于花圃以及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原因,无法靠近失火楼宇,使得大火狂烧2小时才扑灭……而从昨日开始,修订后的新《消防法》将正式施行,故意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会直接受到5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而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则将会受到最高30万元重罚。据了解,广东省的新法具体实施细则已经上报省人大审议,年底或能够出台。

发现消防违法可直接处罚

在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新《消防法》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消防局副总队长董贵龙介绍,新法增加了15类消防违法行为,调整设定了6类行政处罚,取消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并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的权。“以后,在小区内,如果故意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可能就会受到5000元的严厉罚款。”董贵龙强调。

派出所将可对消防违法执罚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60%以上的火灾和70%以上的火灾伤亡发生在农村和乡镇。新《消防法》将现行《消防法》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同时,新法还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以后,授权的派出所还可当场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卢小平表示。

车主不在场如何当场执罚?

昨日,记者走访了番禺奥林匹克花园、绿庭雅苑等几个大型楼盘,发现部分社区主干道一侧一般都会画出车位,使得原本有三条车道空间的路变成了两条车道,而个别道路狭窄的地方甚至只有一条车道,如果发生火灾,比普通私家车宽的普通消防车根本就寸步难行,更别说超宽的特种消防车了。

因此市民罗先生对“当场执罚”提出质疑,他说:“走火通道堵塞货物容易找到事主,但如果是汽车堵在消防通道,一般车主都不在车旁,当场罚款会不会像交警一样贴上‘牛肉干’,然后也像交警一样把罚款通知单寄往车主家里?而当车主不在场时,是否也会像交警一样强行把车子拖走?我觉得当场执法还是有一些具体的问题需要解决,很可能会遇上执法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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