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马山县部分农民工罹患
矽肺病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总局领导指示,为核查了解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435期)反映广西马山县部分农民在海南省某些金矿打工群体罹患矽肺病(以下简称“事件”)的有关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组成调查组,于2月11日至19日赴广西自治区和海南省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一)马山县农民工赴海南金矿打工的主要经过
自1985年开始,特别是在87年到91年之间,马山县白山镇、百龙滩镇等主要乡镇,先后有1000余名农民由小工头带领或自发组织到海南某些金矿打工。打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海南省东方市不磨矿区和乐东县抱伦矿区。这些农民工在金矿主要从事凿岩、运矿、破碎、筛矿等作业。当时的金矿(实质上是矿洞或矿坑)作业人员都是坐在由两根钢丝绳拴着的木头上被下放到井下,矿石则是装在铁桶里用钢丝绳提上来。为了多挣钱,农民工大多都是采取灵活多变的打工方式,这个矿点发工钱多就在这个矿点干,那个矿点工钱多就到那个矿点干。这次所走访的农民工大多数都在三至四个以上金矿(洞、坑)打过工,有的甚至在十余个金矿(洞、坑)打过工。90年代以后,由于海南省对金矿开采秩序开展了大规模整顿,对这些金矿进行了炸封。在此以后,马山县在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工陆续离开了海南,至1998年已基本全部回到家乡务农或到其他地区打工。
(二)农民工群体罹患矽肺病发现与查明过程
自2003年开始,马山县去海南金矿打工的部分农民陆续出现咳喘胸憋等症状,经广西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诊断,确诊为矽肺病。2005年广西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在马山县开展了两次矽肺病流行病学调查,对在海南金矿打工回乡的348名农民工进行了体检会诊,共诊断出矽肺病患者140名,检出率达40.2%。此后,每年陆续都有去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被检查出患有不同程度的矽肺病。根据调研组这次在马山县开展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马山县自80年代以来赴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工总数为1001人(其中白山镇752人,百龙滩镇145人,其他乡镇104人)。截至目前,这些人中已经有600人进行了体检,诊断出矽肺病患者225人(已死亡14人),其中,一期97人,二期93人,三期35人。这些矽肺病患者大多数在40-50岁之间,目前有一部分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只能做点轻便的农活或家务活。家里一般有三个孩子,经济来源主要靠爱人或孩子在外面打工挣钱。
(三)广西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
针对马山县农民工出现的群体罹患矽肺病的情况,广西自治区于2005年9月,组织调查组赴海南省进行了调查,由于这些农民工手中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自己曾在海南金矿(洞、坑)打工的凭证,因而无法找到当时的矿主和责任人。此后,马山县政府于2007年9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将确诊为矽肺病的患者每年分批送往广西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治疗,连续免费治疗三年。2009年是免费治疗的最后一年。根据走访的情况,农民工患者对政府的救助措施还是比较满意的。
(四)海南省金矿开采秩序延革过程
海南省金矿开采始于1985年,最盛时期是1987年至1991年。由于海南金矿矿脉埋藏较浅,含金品位高,容易开采,加上当时“有水快流”的经济政策,大批淘金者涌向海南开矿、打工。矿主和打工者主要来自大陆地区。当时的采矿秩序很混乱,有证无证都在开采,私挖滥采行为猖獗,矿区内矿井(洞、坑)星罗棋布,开采方式极其简陋。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不磨矿区高峰时采矿人数多达2万余人,矿井(洞、坑)多达500余处,其中最密集的地方20平方米范围内竟有4个矿井。90年代以后,针对金矿开采的混乱局面,海南省开展了多次治理整顿。特别是在1991年前后,海南省对这些金矿进行了大规模的炸封,金矿开采的混乱局面得到了一定遏制,但私挖盗采现象依然严重。为此,又进行了多次整顿。1998年海南省组织海南武警总队,又开展了一次炸封行动,至此,私挖盗采现象基本消除。1998年以后,海南省进一步加大了对金矿开采秩序的管理力度,逐步完善了行政审批手续,开采金矿必须取得包括探矿权、采矿权、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执照等一系列许可,金矿开采秩序得到了规范。与此同时,大型矿业集团相继进入,抱伦金矿、武华金矿等都是在这一时期进入的,逐步形成了正规有序的开采局面。目前,海南省共有9家金矿企业,其中,4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5家正在办理之中。
(五)海南省金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现状
此次调研,实地下井检查了昌江县的金昌金矿有限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状况,现场检查了东方市的武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乐东县的抱伦金矿等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从检查的情况看,这些金矿企业一般都建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的基本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了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教育,加强了用工方面的管理,组织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加强了现场防尘管理,采取了湿式凿岩,发放了个体劳保用品,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得到了改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职业安全健康责任体系还不健全,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二是管理规章制度还不完善,还需进一步充实;三是没有开展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工作;四是对职工的健康体检不规范,岗中和离岗体检不到位。
二、事件原因分析
(一)矿井恶劣的作业环境是导致农民工矽肺病多发的直接原因。由于在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工大多是从事凿岩、搬运、破碎等工种,而且都为干式作业,作业场所产生大量的粉尘,浓度极高;同时,又由于矿井无任何通风和除尘设施,使得放炮后粉尘和炮烟长时间滞留井下。农民工长期在这种恶劣的作业环境下作业,吸入了大量粉尘和烟毒,是导致矽肺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是导致农民工罹患矽肺的根本原因。当时去海南金矿打工的农民工由于对职业危害特别是对吸入大量粉尘会罹患矽肺病一无所知,没有自我保护意识,根本不进行个体防护,有的农民工即使有口罩也不戴。马山县百龙滩镇南新村农民工罗绍捌就是因为在金矿打钻一直没戴口罩,仅一年就诊断出矽肺三期。农民工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是导致罹患矽肺病的根本原因。
(三)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农民工罹患矽肺病的主要原因。就当时的情况看,这些金矿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没有人员管理职业卫生工作,井下井上没有任何防护设施,很少甚至不发任何个体防护用品,从不组织打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从不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从不对作业场所粉尘和有害烟毒进行检测、也不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企业没有履行职业安全健康主体责任是农民工罹患矽肺病的主要原因。
(四)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是导致农民工罹患矽肺病趋势扩大的重要因素。当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些金矿的劳动条件、职业卫生和劳动用工等工作,基本处于无序监管状态。有关监管部门没有监督指导矿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监督指导矿主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没有监督指导矿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没有监督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矿井的监管处于失控状态是导致农民工罹患矽肺病趋势扩大的重要因素。
三、五点建议
(一)广西自治区要继续做好罹患矽肺病患者的救助工作。由于马山县农民工在海南金矿打工时多次变换打工矿点,且手中无任何打工凭证,原来的矿主和有关责任人已无法找到。因此,建议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及马山县要继续做好矽肺病患者的救助工作:一是摸清农民去海南金矿打工的情况底数,对没有进行体检的农民工进行免费体检,全面掌握患病情况;二是在为期三年的免费治疗结束后,尽早研究措施,继续为这些矽肺病患者提供免费治疗;三是与相关部门一道研究探索将矽肺病患者纳入低保范畴的可能性,以便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四是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探索为患病程度较轻的矽肺病患者提供小额贷款的可行性,以期帮助他们寻找生活出路。
(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主体责任。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责任主体在企业,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履行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的投入,加强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履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和危害后果告知义务,强化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工作。从调研情况看,广西安监局还没有从卫生部门接手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海南安监局也没有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处室,全国其他大多数地区也都存在同样问题。要督促各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尽早接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监管处室和监管人员,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执法仪器和装备,加大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情况,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查工作。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主体责任。
(四)卫生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治疗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全国职业病患者的普查统计工作,摸清底数。职业卫生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岗中、离岗健康体检,督促指导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积极对职业病患者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加大对马山县罹患矽肺病农民工及全国罹患职业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力度。职业病预防机构要加强职业病发病原因和发病机理研究,研究和攻克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的治疗难题,为解除职业病人的病痛做出积极的努力。
(五)劳动部门要加强农民工从业保障工作。要加强农民工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对职业危害的自我防护能力;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工种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要监督指导企业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以便农民工工伤时应急救助之用;要加大对马山县罹患矽肺病农民工及全国罹患职业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在生活保障和从业问题上为职业病患者排忧解难。
调研人员:高世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副司长)
关砚生(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书记)
袁 玲(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高工)
孙栋梁(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干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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