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在生产劳动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差,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声、电磁辐射、触电、静电感应、爆炸、烧烫、冻伤、腐蚀、打击、挤辗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伤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自觉预防职业病。
1.主动学习职业病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单位的制度。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操作规程,要时刻警惕并养成安全生产的习惯,严格按章作业,发现危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3.保持良好的精神情绪。劳动者精神情绪的好坏与安全生产有很大的关系。精神情绪不好,必然影响正常操作,容易造成错误操作或违章作业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每个打工者都应注意自己的健康和精神状态,正确处理遇到的各种问题,尤其在遇到喜、怒、哀、乐、忧等情绪激动和精神负担重的时候,更要注意克服自己的不良情绪。在生产劳动中要做到集中精力和严格按章操作。
4.自觉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职工的个人防护是十分重要的,一定要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障安全健康。
打工者大部分来自相对贫困的农村,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对职业危害缺乏必要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由于流动职业人群多处于婚育年龄,他们的身体健康遭受职业病危害后,还可能危害到子代或丧失生殖能力。
此外,用人单位对录用的新劳动者、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培训和体检的一律不得安排其上岗。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有义务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有义务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治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对劳动者和企业老板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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