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1日,湖南省煤业集团马田矿业有限公司桐子山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9.474万元。
一、事故概况
⒈企业名称:湖南省煤业集团马田矿业有限公司桐子山煤矿。
⒉企业性质:国有重点。
⒊事故时间:2008年8月11日20时44分。
⒋事故地点:34623探煤巷。
⒌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2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79.474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桐子山煤矿隶属于湖南省煤业集团马田矿业有限公司,属国有重点煤矿,位于湖南省永兴县马田镇境内,距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均3km,有马复公路与其相接;距京广铁路3km,并有轻便铁路与其相联,矿区交通便利。
该矿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由小煤窑改造而成,1953年转为国营煤矿,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1965年改扩建为15万吨/年,1991年核定为6万吨/年,2007年实际产煤2.12万吨。
矿井生产许可证证号为G181105043Y3,有效期是2007年6月15至2010年1月30日;矿长李毅取得了矿长安全资格证(第07043010004397号)和矿长资格证(湘煤—0700094);煤矿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1100658;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1月30日,己过有效期。矿井作业方式为“三·八”制,即三班作业,每班作业时间为8小时。
(二)矿井基本情况
煤矿矿长李毅负责煤矿的全面管理工作;安全副矿长负责井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副矿长负责井下生产施工管理;总工程师负责井下安全技术管理及“一通三防”工作;下设安监组、防突队、瓦斯检查组;马田矿业有限公司在该矿设了派驻机构安监站。
1、矿井开采技术条件。本井田基本上呈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东,倾向北西,井田位于高仓向斜南部,鸡公仙背斜西翼,耒背冲背斜北东翼。构造特点为褶曲、断层发育,逆断层多于正断层,南翼以逆断层为主,中部断裂褶曲两者兼而有之,北翼以褶曲为主。褶曲为井田北翼呈平缓波状起伏,地层产状变化大,伴生的次一级构造多,对5煤形成破坏性影响。南翼褶曲直立甚至到转,变化幅度大。次一级构造呈“入”字形断裂。对6煤层破坏影响较大的断层北有天堂正断层,南有F45逆断层,两断层近乎于平行。本矿井主采煤层为5、6煤层。6煤层具有玻璃光泽,属半亮型煤,煤厚0—6.46m,平均1.67m,倾角20—80°,平均28°,其中62煤厚度为2.6m,倾角27—45°,平均35°。62煤层含夹矸1—2层,夹矸岩性为薄层状细砂岩,属结构复杂型煤层。直接顶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3.56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为55.02m3/t,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不自燃,煤尘无爆炸性。矿井实行双回路供电,一路来自江家35/6KV降压站,另一路来自爱和山煤矿6KW地面变电站。
2、矿井各生产系统状况。
(1)矿井开拓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暗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共有4个井筒,即主井、副井、南风井、北风井。主井井口标高为+160m,井筒净面积为6.91m2,倾角22°,落位于±0m标高,专为升降人员、提升煤、矸石及下放材料用。副井井口标高+161m,井筒净面积为5.72m2,作铺设管路和电缆之用。矿井共分三个水平,+80m以上为第一水平,目前已报废,并进行了封闭,为混凝土结构,封闭严密;±0m水平为第二水平,-100m为第三水平,
矿井现主要生产水平为±0m水平和-100m水平,分南北两翼布置,现有采区为:316采区、236延深扩大区、346采区,现有煤巷掘进工作面4个,岩巷掘进工作面2个。
(2)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两翼对角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有主、副两个进风井,南、北风井两个回风井。南翼风井主要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型号均为4-72—11№20B型,配套电机额定功率70KW;北翼风井主要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型号均为70B2-11№18型,配套电机额定功率为40KW。井下安装使用5台局部通风机,型号分别为FBD、JBT(2×11KW、2×5.5KW)。
矿井总进风量为1941m3/min;总回风量为2029 m3/min,其中:南风井1171 m3/min,北风井858 m3/min,矿井通风总等积孔1.28m2。
(3)矿井防突管理
煤矿设有防突管理机构,矿长李毅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防突队长刘丁玲,抽采队长黄长军,煤矿有6名专职防突、抽采队员。煤矿采用△h2和Smax指标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预报。建立了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 2008年6月15日建立的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即将投入使用。煤矿编制了矿井、采区、工作面有经过马田矿业有限公司批复的防突措施,配有防突钻机3台、排放孔施工钻杆及钻头。矿井有2台MD—2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解吸仪
(4)矿井安全监测系统
矿井安装了一套KJ90型安全监控系统,井下安装KDF—3基本分站11个,安装甲烷传感器2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2个,温度传感器1个;主要风门安装传感器7个,局部通风机、水泵、抽放泵的开关安装了开停传感器。监控系统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对矿井装有传感器地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监测监控。
(三)事故工作面的基本情况
事故地点是34623探煤巷,该煤层呈一单斜构造,由北东往西南方向倾斜,平均倾角270,34623工作面是2008年元月开始布置施工的,施工前编制了有经过批复的掘进作业规程及防突措施,开切眼于2008年7月上旬贯通,形成了负压通风系统。煤矿于2008年7月11日下达了34623探煤巷开工挂线通知单,该探煤巷开门后沿走向遇夹矸,沿夹矸向右掘进,施工18m遇薄煤层停掘,巷道揭露煤层厚度增大到8-10米,倾角达到450。在掘进过程中对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预报,△h2和Smax两个指标数据显示没有突出危险性,该煤层没有进行瓦斯抽放。
巷道停掘后煤矿研究决定,对该巷进行回采,并制定了由煤矿总工程师审批的《桐子煤矿34623探煤巷回采安全技术措施》,采煤方法为巷道式放顶煤回采,回采顺序由里往外,回采工艺是放出班炮落煤,措施规定初次放顶步距为2米,采空区顶底板冒落高度超过巷道高度后才能进行下一循环作业,为了防止顶板垮落将采空区内积聚瓦斯压出,工作面采空区悬空体积达20m3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编制有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但是采煤过程中没有采取防突措施。
34623探煤巷于8月8日8点班开始回采,8月10日4点班,矿总工程师孙平华发现顶板一直没有垮落,布置严禁采煤,安排8月11日0点班强制放顶。8月11日0点班连队安排放炮强制放顶,但是顶板没有放下来,空顶达到11米长,采空区悬空体积达150m3。
8月11日8点班,采煤队长张和贤和矿长李毅到工作面后,发现整个上山都是煤,是上班放出班炮炸落的,当班作业人员开始出煤,共出了25吨煤。李毅交待张和贤在距上山口6米处打好挡,后面再打木垛,并退下5米抬栌开门,放出班炮,交待完后李毅到其它工作面去了。当班打好防护挡和木垛后,在下面开门位置招好栌,打了5个眼,装了20筒炸药,放了出班炮。
三、事故发生和抢救经过
8月11日16点班,队长张和贤安排黄金平、邝己亮、欧明清三人到34623开门巷掘进,其中大工黄金平、邝己亮在挡头作业,欧明清在-100水平斗口放煤运输。当班瓦斯检查员张应罗进班时到34623工作面检查瓦斯,瓦斯浓度0.5%,至18时36分全矿停电,19时恢复送电,停电时人员撤至-100南大巷,恢复送电后,瓦检员张应罗和黄金平、邝己亮一起到开门巷检查瓦斯浓度为0.5%,张应罗发现风筒出口风量小了,就沿着风筒查找原因,到离大巷风门20米左右发现风筒一个接头漏风,就把接头接好后坐在该处休息时。
20时44分,34623探煤巷由于顶板垮落诱导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瓦斯量6658.9 m3,突出煤量50吨。张应罗感觉一股风扑来,并看到煤尘飞扬,就赶快跑到-100水平大巷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不见光谱(超过10%),分析可能发生了事故,并到井底车场向井口调度站汇报。当班井下值班的安全副矿长刘永接到事故电话通知后赶往34623工作面,并将随身携带的自救器打开戴上,但是由于缺氧昏倒在地,自救器掉在身边。
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救护队和矿辅助救护队员于21点25分赶到事故现场,发现黄金平、邝已亮俩人已无气息,颈部动脉无跳动,瞳孔放大,面目表情变形,救护医师对黄金平、邝已亮进行常规抢救,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在往工作面方向搜索的过程中发现安全副矿长刘永倒在开门栌处,还有呼吸,处于昏迷状态,经过现场抢救,刘永于10分钟后苏醒了。23时20分抢救工作结束。
8月12日,桐子山煤矿与两名死者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9.474万元(详见附表)。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34623探煤巷属突出煤层,遇构造变化,增大突出危险性,采煤过程中未采取防突措施,突出危险性没有消除。
2、34623探煤巷回采收尾后,顶板大面积悬空,形成150m3的采空空洞,顶板来压后造成大面积垮塌,空顶上边煤层失去平衡而垮落,诱导煤与瓦斯突出,涌出的大量瓦斯造成在开门巷作业的2名人员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违法组织生产。
2、没有实行“先抽后采、先抽后掘”,没有及时消除突出隐患,没有及时密闭采空区。
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采煤方法不合理,采用不正规的巷道式放顶煤采煤方法;34623探煤巷采空区顶板大面积悬空,采煤队没有按措施要求及时放顶,继续安排采煤;煤矿和驻矿安监站没有制定有效措施督促采煤队按措施管理顶板,没有及时下达停止采煤的指令,没有采取措施强制垮落采空区顶板;驻矿安监站没有按规定向马田矿业公司报告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1、湖南省煤业集团马田矿业公司桐子山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责令煤矿立即停产整顿。
2、煤矿要加强煤矿技术管理,淘汰巷道式放顶煤采煤方法。
3、完善“四位一体”综合防突安全措施,坚持“先抽后采、先抽后掘”,加强对地质变化带的突出危险性的认识,及时消除突出隐患,及时密闭采空区。
4、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严格按措施要求加强顶板管理工作。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蓝泽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