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青岛市妇联举行了“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家庭平安”服务签约仪式,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琴岛律师事务所与市妇联签订了法律援助服务协议书,共同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近年来,青岛市加大妇女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力度,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妇联先后提出了《关于对单亲贫困母亲进行救助的建议》、《关于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等10余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推动将制定《青岛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纳入2009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使源头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市综治委妇女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青岛市妇女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等协调领导机构;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组建了由15842名专业人士参加的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和婚姻指导三支志愿者队伍,使社会化维权工作实现新突破。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有法律需求的困难妇女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建立了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共同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探索实施了“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跟踪”的警察反家庭暴力工作模式;去年,市妇联与市精神卫生中心联合成立了幸福家庭指导中心,开通了82828120心理疏导服务热线,通过咨询热线、基层巡回讲座等形式,为妇女和家庭成员提供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为2000余名妇女提供了婚姻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开展了婚姻家庭案件委托妇联调解工作,为近千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案件代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作用,构筑了以市妇联妇女热线为中心,十二区(市)妇女热线和司法、劳动、卫生等相关部门热线联动的“莲姐热线”服务网络,开通了2部外来务工女性法律咨询热线,去年为6000余名妇女提供了帮助,丰富了实事化维权的内容。编写下发《青岛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指导手册》6000余册,通过开展“平安书籍进家庭”活动,深入加强了平安文化建设;对全市的社区(村庄)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全市妇联系统调解工作现场会,评选表彰了最佳、优秀调解员和优秀调解案例;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打造了“一开通,五建立”的青岛模式,编写印发了《青岛市外来务工女性维权手册》,组织了巾帼新市民维权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比赛等活动,省妇联在青岛市召开了现场会,开创了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新局面。市妇联先后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权益贡献奖和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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