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0日上午6时30分左右,福建省霞浦县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于升降机螺栓断裂,12名施工人员随升降机从20多米高的高空坠落,全部死亡。死者中江西籍9人,四川籍1人,霞浦籍2人。发生事故的工地位于霞浦县城关,是一个名叫“阳光城”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为长乐迪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工程共有8栋18层-30层的楼体,1000多套商品房,其中2栋18层的楼体已封顶。工地约有施工人员400余人。
据施工现场工人分析,事故原因可能因为井架部分材料老化,以及升降机超载(正常一次只能乘坐7-8人)所致。
福建省霞浦县一建筑工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
政府行动
霞浦工人坠亡事故遇难者亲属各获先期赔偿金20万
2008年11月1日下午,福建霞浦建筑工地升降机坠落事故12名遇难者的亲属各领到了一本存有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存折,这是当地政府考虑到遇难者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而预付先期赔偿金,作为他们的善后费用。
目前,政府、保险公司、业主和死者亲属就赔偿问题的协商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福建宁德市政府官员表示,有关部门将合情、合理快速做好善后工作,并表示将参考即将实施的新的安全生产法的赔偿标准,并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来处理。
遇难者亲属对此表示,当地政府的处理态度和方式,很大程度上考虑到了他们的感受,他们也将积极配合政府。
后续报道
福建霞浦致12死工地事故:停工整顿后仍偷偷施工
2008年10月30日,福建省霞浦县阳光城房地产项目在建工地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升降机内12名民工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随后,由安监、公安、建设、监察、检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1个月后,记者在霞浦采访时获悉,该县建设局一位中层干部已被相关部门以玩忽职守罪刑拘,其身兼霞浦县建设局安全股及质监站负责人。记者从霞浦县建设局的网站上了看到,该局安全股的职责为:组织开展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位于霞浦新城区的阳光城房地产项目工地大门紧锁,此前忙碌的施工场面不复存在。附近的一名摩的司机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工人们都回家了。许多在阳光城订购了房子的业主纷纷涌入项目售楼部要求退房,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个楼盘出了这样的事情,会被看作不吉利。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该县所有在建项目下达了停工整顿通知。但记者在附近的多家工地上看到,为了赶进度,仍有不少工地在偷偷进行小规模施工。
在一家医院的建筑工地上,工程项目经理正在简易工棚里跟工人结算工资。他告诉记者,工地已经停工1个月了。对于停工造成的损失,他更多的是无可奈何:“虽然施工人员都走了,但管理人员还在,工资还得发。更要命的是先行垫付的工程款是从银行贷来的,每天想到这些多出来的利息都头痛。”
虽然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中表示,“施工单位在安全隐患排除之后,具备复工条件的可以申请,待复查后予以复工。”
但事实上目前并没有哪个建筑项目提出申请。“这个时候,谁敢去当这个出头鸟?还是先观望一阵再说。”这位项目经理说。
调查结果迟迟未公布,但有关事故原因各种版本的传言已在社会上流传开来。
当地一家媒体从参与联合调查的一位检察官处得知,“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并且存在边施工、边办证的情况。”更有传言称,此次事故楼盘原本设计层数为23层,后来变更为32层,并且规划建设的6栋高层住宅楼后来也变成了8栋。
在霞浦县安监局,一位负责人出言谨慎,他表示调查组已经离开了霞浦,关于事故的情况不清楚。“上次我们一位同志也是跟你们记者聊天说了些东西就被登报了,给我们造成的影响非常不好。”他说。
还有媒体报道,施工升降机坠落的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系电梯上的两颗螺丝脱扣酿成惨祸。按照规定,建筑工地人货电梯安装后,3个月内必须进行一次坠落试验测试,试验由建筑监理单位、机械维修公司、安装单位、建筑单位共同进行。事故电梯曾在7月25日进行过坠落试验,按照规定应该在10月25日之前再次进行坠落试验测试,而直到10月30日发生事故当日,出事电梯并没有进行坠落测试。
当记者向霞浦县建设局局长贾鲁敏求证相关内容时,他对记者的提问非常不耐烦,“调查组已经在查了,结果出来了就什么事情都知道了。”
而对于阳光城边报批边施工以及涉嫌更改规划的说法,他表示所有有关阳光城工程项目的资料和档案全部被检察院调走,自己不记得施工许可证何时下发。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7日,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前几天,霞浦县政府安委会下发了一份《关于集中力量深人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随后,霞浦县建设局转发了这份文件,并有相关人员到阳光城建设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然而,第二天事故就发生了。
记者了解到,该工程包工头已被调查组控制,业主银行账户被冻结。在霞浦县检察院,相关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记者获取了一份宁德市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霞浦“10•30”事故通报的内部明电,其中对这起事故的评价是,事故充分暴露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水平低,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严,生产设施的投用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且存在生产管理混乱、企业教育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日前向福建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询问何时对事故作出结论,被告知事故责任认定还需要一段时间,只要不超过180天都被允许。
福建霞浦致12人死工地事故:无领导干部遭问责
导致12人死亡的福建省霞浦县升降机坠落事故在事发两个月后,调查结果才向社会公布,且至今尚无领导干部对这起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承担责任。
调查结论认为,事故根本原因是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业主单位福建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签订阴阳合同,利用他人资质,骗取施工许可;开发商自己组织施工,私招乱雇,把分项工程承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的农民工组织施工,自行指派无施工升降机安装资格证书的人私自安装、加装标准节,安装后又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光收管理费,未按规定派管理人员实施管理;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人员不到位,现场监理弱化,未按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对所承接施工升降机检测业务没有按规定逐项认真检测,就出具检测报告;福州正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印章管理混乱,向施工单位提供盖有安装单位印章及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的空白表单。
福建省建设厅没有提及对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中国青年报记者特地打电话询问霞浦县委宣传部负责人是否有领导干部因此受到“问责”,得到的答复是:目前除霞浦县建设局安全股股长、建筑质量监督站站长毕某已被检察机关刑拘外,“还没听说有领导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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