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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8注安考试5.15~5.28日报名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28日

  2、照片审核时间:2008年5月15日至28日

  (提交照片1个工作日后,老考生免审)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5月29至30日(老考生免审)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4、网上缴费时间: 2008年5月15日至6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08年8月22日(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6、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1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21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7、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08年12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单位名称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
0591-87615506缴费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
(人才市场六楼)
0591-83314215
0591-87111049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61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472号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龙岩市和平路62号 0597-2330629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0593-2077115

  三、报名要求

  1、 老考生指曾经报考且级别、专业未变更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5月29日至30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5月29日至3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简历证明(表样见附表一)。

  四、考试收费

  1、老考生(指往年度曾经报考过的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考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考生请于考前一个月到所属报名点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二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不含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八、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在2002年9月以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的报考人员,其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可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并申请注册执业。

  十、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四科,除《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仍为主观题,但改为网络阅卷。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

  (2)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一、考试用书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可向各报名点征订,具体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

  十二、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33
注册安全工程师
4
考4科
01
注册安全工程师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
安全生产技术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
考2科
01
注册安全工程师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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