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采取五项钢性举措,扎实有效地展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标。
一、"三个统一"强化政府责任。一是从市、县到乡镇(街道)政府统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责任。二是落实专项资金,将隐患排治理工作统一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纳入各级政府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和"平安宁波"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增加分值权数。
二、"三条必须"落实责任主体。一是规定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必须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二是规定必须设置隐患排查治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资金。三是规定必须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汇报制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三项制度"形成解难优势。一是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制度,合力排查治理交插点、边缘点安全隐患。全市相关行业分成21个条块,市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实现部门联动,使排查治理不留盲点,不存死角,不避难点。二是建立联系通报制度,形成互动平台。市出台联席会议、月通报分析、单位汇报交流、专家诊治等六项制度,为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上下互动、科技拉动、经验推动、舆论促动搭建了平台。 三是建立督查指导制度,营造破难攻坚氛围。充分发挥市、县(区)联合执法的优势,强化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重点抽查与全面检查、巡查与互查,实现排查治理工作的全方位拓展,全领域覆盖,不给安全隐患留下"一寸土地"。
四、"三个平台"力促群众参与。一是各级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和主要版面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工作简报,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网上开辟隐患排查治理专栏,报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行动缓慢、工作不利和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单位进行爆光。三是市、各地、各部门设立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监督电话,及时迅速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三个结合"提升治理效果。一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年内使153家企业通过市级以上标准化达标验收,1000家规模以下企业实现规范化。二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落实风险抵押金相结合,力争使全市风险抵押金年度落实率达80%以上。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企业负责人及安管人员培训实行政府埋单,年内计划培训各类人员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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