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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凯:中国的发展是和权力结合在一起的

是不是《劳动合同法》把政府承担的职责交给了企业,法律哪个条文可以看出来呢?我没有看出来。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劳动法》执行10年,到《劳动合同法》制定这10年。很有意思的一个结论,就是这些企业基本上没执行。最新的统计数字,我们这个社会的基尼系数达到了4.6。4是警戒线,现在发达国家已经没有这种情况了,我们在发展中国家中,南美比我们更严重。中国堂堂大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的目标不是要追求这样吧,一帮富的不知道怎么过,眨眼间就是亿万富翁,但财富的创造不是一两个富翁创造的。是社会创造的、劳动者创造的。

劳资关系不存在市场关系,它是一个契约自由的基础,但是必须公权力介入,各国都有的。这就是一个强权介入。中国的大背景,按要求政府可以理论上讲少管点,但前题是劳资有力量谈判,比如说德国政府越来越撤的,因为劳资自己有力量,中国行吗?中国工人基本上是零散的、个别的,根本没有形成集体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完全靠市场调节,这个问题越调节越不平衡。

中国市场和资本的发育,和其他的资本主义国家是不一样的。其他的资本主义是自然的、经济的发展,再有政治上的要求,中国的发展,一开始是和权力结合在一起的。

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它究竟保护谁的利益?这里面有一个误解,就是劳动法律肯定是保护劳动者的。

为什么大家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情况是,他对这个法律不熟悉。尤其是舆论一说对企业不利,引起了大家的恐惧。比如说张五常说要把经济搞垮了。再有一种情况,叫做拿着不是当理说,本来就不给人家工资,社保不上,最后说这个我怎么做企业。

做不到就不做这不行,法律既然已经颁布了就要实施。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状况,我觉得恐怕也很正常,别指望法律一出来以后,就正确的执行,法律的顺利执行需要很多的社会条件,法治理念,政府的力度,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的程度。还有劳资力量的对比,如果劳工的力量很强,老板提不出来什么东西。这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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