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
缴费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各单位的差别费率,基本控制在0.5%-3%之间,其中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三类行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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