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铁路施工单位特种设备[阅读数:12]查看全部回复
lxd4116
我想请教一下,铁路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都具体包括哪些设备?国务院2009.1.24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监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条例》(2010.5.24)是不是存在冲突?谢谢!
- 最近回复:Re: 铁路施工单位特种设备
铁路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一般包括:承压类如空气压缩罐,机电类如起重机电梯。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均由质监(检)部门主管,最高行政规章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条例》所列特种作业人员工种不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宏观上,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受安(全生产)监部门综合监督。
- 回复人:[用户] 回复时间:10-12-28
- 主题:工伤工资赔付问题[阅读数:16]查看全部回复
lzaijing
请问 非全日制员工(采用的计时工班)该怎样赔付工伤期间的工资?
- 最近回复:Re: 工伤保险赔付问题
- 我爸是09年被确诊患矽肺一期。单位没有任何的补偿。2000年我爸按照正常程序退休了。07年单位组织退休职工体检,被确证为矽肺二期。09年被鉴定为工伤四级,但未达到护理等级。我爸现在平均每个月要住院一次。费用都由工伤基金支付。我想咨询的是我爸还能享受什么待遇?住院伙食费我找哪里报销?还有我爸左肺功能几乎已经丧失,呼吸很困难,必须依靠吸氧机和呼吸机。这个呼吸机能报销吗?急,急,急!!!
- 回复人:[用户] 回复时间:11-05-03
- 主题:《工伤保险条例》咨询[阅读数:9]查看全部回复
江鸥找鱼
编辑同志
请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中所指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是指凡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职工,还是指必须有文件规定证明是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指的停工留薪期,是指因工负伤(或职业病)职工初次诊断、治疗的停工留薪期,还是包括了旧伤复发、治疗的停工留薪期。
谢谢
- 最近回复:Re: 《工伤保险条例》咨询
退休职工旧伤复发医治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因不用上班了,所以也就不存在停工留薪期的问题了。所以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所规定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言外之意就是评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死亡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执行。当然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肯定是要进行完工伤认定后才进行评残的,因此只要有工伤认定和评残的结论就可以了。
- 回复人:[用户] 回复时间:10-11-10
- 主题:工伤待遇咨询[阅读数:6]查看全部回复
江鸥找鱼
编辑同志
我父亲在一家港口企业从事水泥等粉尘的装卸作业,1982年查出矽肺职业病,1988年退休。2003年确诊为1期矽肺伴肺功能中度损伤,经鉴定为4级工伤,2005年、2007年复查结论相同,2009年12月父亲因呼吸衰竭死亡,根据(64)生活字第86号复函,我父亲应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请问: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那些补助金?
- 最近回复:Re: 工伤待遇咨询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四级伤残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回复人:[用户] 回复时间:10-11-10
- 主题:分拆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阅读数:9]查看全部回复
安全天使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违法人员(法定代表人除外)能否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处罚?
- 主题:安委办[2010]17号文[阅读数:379]查看全部回复
zhaoyunxia
请问在哪里能找到安委办[2010]17号文的全部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主题:急用这两个方面的知识[阅读数:8]查看全部回复
安全天使
1.企业负责人要不要培训安全员资格证?
2.橡胶加工企业要不要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最近回复:Re: 急用这两个方面的知识
- 1、2项问题如果属于同一个企业,应该不需要。
- 回复人:[用户] 回复时间:10-12-13
- 主题:寻2010注安考试答案[阅读数:14]查看全部回复
pchenwang
大侠,寻2010注安考试答案,哪位有啊?
- 主题:申报注安[阅读数:8]查看全部回复
xuzhenbo-2008
本人函授大专,从事安全工作已5年,能否申报?
- 最近回复:Re: 申报注安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安全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 回复人:[用户] 回复时间:10-09-21
- 主题: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丢失[阅读数:12]查看全部回复
光阿霞
各位老师好,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小心丢失,请问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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