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须知   1、 申请表须打印或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体应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申请表需保持整洁,不得折叠。   2、 申请表需按表内栏目及填写说明要求逐项填写,不要漏项,如无该项可用"无"表示。   3、 申报资料中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填写必须与资格证明材料一致。   4、 所附申报资料均须采用A4纸书写或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须签字。   5、 提交的总平面图应包含生产车间、检验场地及与生产有关的辅助场地;所附图纸应为工程图或电脑打印件,需标明面积及尺寸。 6、申请人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