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之见] 注册安全工程师-埋在地下的金子
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相关行业和单位在注安的配备上,做了强制性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但是,我们很不能理解,所谓的强制性规定,在这些高危行业的主管部委,却没有得到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8年5月13日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提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我们注意到在此规定中只是含含糊糊的提及其他部门,并未明确提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更未提及按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强制性的规定在三大高危行业之一的建筑施工单位的主管部委最新出台文件中尚如此规定,下面现状如何,就不用我来说了。
到2007年为止,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47284人,而我们国家仅高危行业企业就达20多万家,现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国的安全形势特别是后奥运期间的安全形势非常严竣,重特大事故频频发生,我们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更象一支消防队。查处是必要的,但更应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患于未然。一方面现阶段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数量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却是大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被忽视,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执业印章至今迟迟未发。在2008年的建筑行业岗位薪酬调查中,安全工程师的岗位薪酬仅排名十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范围也比较广泛: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多个方面,但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就象埋在地下的金子,至今仍未被发掘。因此,为从根本上杜绝重特大的事故的发生,除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外,还应该最大限度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地位和待遇,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是相关部门摆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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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自由空间确实是这个情况,问题是等到所有制度及注安增加到一定程度后再执行确实已经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我以为在执行中完善,充分发挥现有已注册的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漫长的等待制度的完善只能造成人才的浪费和对已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伤害。
谢谢雅丽洁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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