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治“身不由己”的形式主义
治治“身不由己”的形式主义
对待形式主义,要用好二分法,区别“少数”和“多数”,区别“局部性”和“系统性”
几天前,一位在某县挂职的朋友谈起自己经历的一件事,说某天晚上8点多来了一个电话,通知在第二天12点之前,摸清全县某某行业的生产情况。但即使牺牲睡觉时间,通宵达旦摸排,也不可能完成任务。上级指令就在那,第二天非交差不可。怎么办?可想而知。其实,这样形式主义的检查在基层并不罕见,比如有媒体报道,某地扶贫搞“填表工程”,一年迎检5回,每回花销20万元;一个乡迎接检查光打印材料就花了10多万……正如朋友所言,形式主义让基层苦不堪言。
有人说,形式主义不是让“群众满意”,而是让“领导注意”。这就好比是一场演出,台上的演员是基层干部,鼓掌的观众是上级领导。演得好不好,台上台下说了算。而群众只有围观的份,还没有喝倒彩的权利。不过,如果所有演员和观众都毫无愧色、乐在其中,那打多少板子都不为过。但这些身处其中的基层干部真的乐意吗?无论是朋友的倾诉,还是网上各种基层干部的“吐槽”,表现出的更多都是“无奈”。虽然心里痛恨,但实际工作中却常常身不由己。这样的现实,不得不令人深思。
基层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大事小情本就忙碌。而在“属地管理”的名义下,不少原本由上级部门担负的职责也纷纷推卸给基层。基层责任与事权之间的落差,成为基层治理中不得不面对的尴尬。而事权一时难以扩大,责任却可以在短时间内层层加码。一个政策上层动员、地方传达,到了基层,只能真刀真枪解决实际问题。一个考核上层部署、地方细化,到了基层,也只能老老实实填表签字。基层一方面承受来自上级的任务和考核压力,一方面又要直面社会矛盾,承受来自百姓的压力。而现在基层考核往往是“一票否决”,综治维稳、安全生产、防火防汛、临时性重点工作等,都是基层干部所有成绩前面的“1”,轻则扣“票子”,重则“摘帽子”。
这种责任下移、层层加码的做法常常导致基层落实中的高度紧张。比如运动式行政,动不动就限期多少天完成任务。有些任务的确可以加把劲完成,但如果只是出于政绩冲动,罔顾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那政策制定在源头就埋下了错误的种子,再经过系统层层传导,结果就是错误的层层放大。所以,在动不动“摘帽”的压力下,基层只能被迫打乱工作节奏,应付上级任务,这也就容易催生基层的乱作为和形式主义。
不可否认,基层有一些作风虚浮者,但也出了很多好干部,而更多的是想干事、想干好事的普通干部,这些人是基层的“大多数”。当这些干部一边抱怨形式主义,一边身不由己搞形式主义的时候,我们应该警惕,形式主义的问题不是个别人的坏作风,必须在整个执行系统中做“全面体检”:是政策的制定脱离实际,不符合客观规律?还是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没有掌握好节奏?或是在执行过程中被某些人曲意逢迎、恶意歪曲?这几种情况产生的形式主义,主体责任方都不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同表现。”形式主义表现多样,成因复杂。仅仅靠一纸文件层层转发,或揪几个基层典型“杀鸡儆猴”并不能根除。对待形式主义,一棍子打死容易,卸责甩锅方便,但这都不是对待基层干部应有的态度。我们要用好二分法,区别“少数”和“多数”,区别“局部性”和“系统性”,因为,整治形式主义也需要精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