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功过相抵”易掩盖违章行为
【原创】“功过相抵”易掩盖违章行为
中国石化西北油田雅克拉采气厂桥古集气处理站采取“功过相抵”的做法,看似能达到扫除陋习、养成良好习惯的目的,实则很容易掩盖职工的违章行为,使一些职工的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纠正。
“功过相抵”很容易造成职工违章行为长期存在,助长违章者的侥幸心理。有的职工由于“功过相抵”,从统计数据看没有什么违章行为,而实际上由于采取了“功过相抵”的做法,职工存在着违章行为可能被“功”行为长期掩盖着,久而久之就有可能成为职工的不良习惯,很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事实证明,许多事故的发生都与职工违章操作有关。因此,“功过相抵”不可取。
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可相抵。安全生产无特权、无特区、无例外,功和过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事物,不能混为一谈,他们之间既不能做加法,也不能做减法,没有一正一负等于零的关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能因为你“有功”就可以违反,事故不能因为你是“主动工作”产生的违章行为就不会发生,也不会因为你“有功”在前就不会发生。相反在你“有功”的思想支配下,你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造成无数的生命的失去。在事故面前,你就是有再大的功,也难以挽回你的错误,也难以让逝去的生命复生。
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天敌,要从根本上杜绝违章行为,就必须对“功过”赏罚严明,功不抵过,彻底根除一切陋习,培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