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让风暴成常态
“3·15”,让风暴成常态
今年的“3·15”很忙,环球同此凉热。在太平洋的那一边,美联储可能再次加息;在欧亚桥的另一头,荷兰大选开始,欧洲是否特朗普化令人拭目。而在中国,总理的新闻发布会最受瞩目,人们期待听到总理对诸多国事的见解。
除此之外,“3·15”还是一个“节日”。它的官方名字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但人们更多将之视为打假的代名词。这个打假是广义的,不仅指假冒伪劣,也指各种潜规则和套路。稍早前,马云公开呼吁对制假售假入刑,“像治理酒驾那样打击网购平台假货”。假货横行,有人认为电商平台深受其害,有人认为电商平台回避责任,但推诿和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就在“3·15”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记者会上表示,中国的产品质量有喜有忧,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中高端产品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可以说,假货横亘在中国经济转型面前,是消费型经济和创新型经济的最大短板,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强力保护,消费就会外溢,肥水流入外人田。
一年又一年,我们都是“战术”打假,而非“战略”打假,因此被打假的企业一茬接一茬,但似乎排队等着被打假的企业,比排队IPO的企业还要多。正所谓,铁打的“3·15”,流水的黑榜。“3·15”之于企业,既重要也不重要,毕竟金刚怒目的日子也就那么个把天,更多时候是菩萨低眉的惬意。尽管人们都知道,“3·15”常态化而不是风暴化,才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最佳方式。但“常态化”这三个字,知易行难,制度的形成及内在化并非一日之功,有时候还必须迁就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程度。
在打假的过程中,我们须明白,假货有时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资源问题,是供给问题,是发展问题。没有制度约束的产品和服务承诺都是在碰运气。遇到一个良心企业,消费者可能就好过些,反之就要难过一些。市场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法治保障,就不能实现优胜劣汰,相反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循环;消费者也没有可以胜任的法律武器,没有办法通过用脚投票来惩罚那些坏企业、奖励那些好企业。更多时候,是消费者一个人单枪匹马在跟组织化程度更高、也更有钱有势耗得起的企业在博弈,赔上了时间成本,还不见得赢,即使赢了,也不见得有多么丰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