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习题(9)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习题(9)
一、2008年,G淀粉公司雇佣临时人员把仓库改造成第三生产车间。该车间为长
当清理工作进行到15时10分时,突然发生燃爆,而后发生多次爆炸,打包间一片火海,第三生产车间厂房的四面墙体全部倒塌。事发时,打包间和暂存间分别有作业人员19人和79人。事故导致18人死亡、7人重伤、38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搜救人员多次进入车间搜救,利用切割机、生命探测仪、液压顶杆、起重气垫等装备进行救援,并在厂房周边同时用消防水枪降温,防止再次燃爆。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1.指出引起此次淀粉燃爆的基本条件。
2.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指出淀粉爆炸与气体爆炸在爆炸特性方面的不同。
4.指出G淀粉公司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参考答案】
1.引起此次淀粉燃爆的基本条件: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淀粉粉尘达到爆炸界限且触及电火花发生爆炸。
2.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空气中的粉尘量过多,又遭遇电火花。
间接原因:二层钢制平台滞留了大量淀粉散落到打包间地面;工人使用扫把、铁锹等工具清理平台上的淀粉;通过楼梯把成包淀粉滚落到打包车间地面,或从二层平台直接将淀粉包扔到打包间地面;工人用铁制扳手卸下筛子,用铁棍敲打清理筛子上的淀粉。
3.淀粉爆炸与气体爆炸在爆炸特性方面的不同之处:
(1)淀粉爆炸可能会发生二次爆炸。
(2)淀粉爆炸感应期长,为气体的数十倍。
(3)淀粉爆炸可能产生一氧化碳和爆炸物质自身分解产生的毒性气体。
(4)和气体爆炸相比,淀粉爆炸所要求的最小引燃能较大。
4.G淀粉公司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要经常湿式打扫车间地面和设备,防止粉尘飞扬和聚集。保证系统要有很好的密闭性,必要时对密闭容器或管道中的可燃性粉尘充入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以减少氧气的含量,抑制粉尘的爆炸。
二、某焦化厂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情景描述
某焦化厂的化工生产区域在焦炉煤气脱硫净化过程中使用氨水、柴油、硫酸、液碱等物品。脱硫净化后的焦炉煤气,通过管道送往使用单位。焦炉煤气脱硫净化过程中产生苯、甲苯、二甲苯、硫磺、萘、焦油等化工产品。该焦化厂化工生产区域分为回收和精制两个作业区,占地约17万平方米。回收区域主要进行净化煤气和回收化工产品,精制区域主要进行焦油和粗苯加工。化工生产设备主要有洗涤塔、储罐、储槽、分离器等共计140个,其中精制区域有3个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布局。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基本要求。本题可能包括有特种设备:塔、罐、釜。
(5)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律法规对人员的安全资格要求。
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政府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登记;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及资质等要求)。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及安全措施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分级的有关标准。
(3)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关部门备案。”
4.注意事项
(1)要特别关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作业安全问题。
(2)精制苯储罐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苯是易燃液体,临界量是50t;本题中苯有五个储罐,总量
(3)存在受限空间作业——地下管道沟、槽等。
5.分析注意事项
(1)案例中存在高处作业。
(2)案例中有大型塔吊等特种设备。
(3)应特别关注各种脚手架作业防火安全问题。
(4)注意施工现场在室内装修、防水作业时的防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