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人兼总经理,负企业全部责任。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并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安全管理目标
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一般事故频率不超过2‰;火灾事故为零。安全生产达标100﹪,做到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