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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这个规定最使用
[ 2017-7-6 21:38:00 | By: 海波 ]
 

76日,记者从达州市委宣传部获悉,201776日上午850,达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通川区塔坨原加油加气站在对废弃设施拆除施工过程中,1个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轻伤)。

目前,事故现场已处置完毕,善后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已经展开,社会秩序已恢复正常。据初步了解,该加油加气站已于20175月征收补偿并停产废弃,近几日,正在进行报废设施设备拆除。

本次爆炸事故涉及到的物料可能为汽油、柴油及压缩天然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版)分类,汽油、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有害物质的识别和确认分析结果见表物料的危险类别及其分级表。

 

序号

物质名称

所属类别

危规号

火灾危险

性类别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危险、有害因素

1

汽油

3.1类 低闪点易燃液体

31001

IV

易燃、易爆、有毒

2

天然气

2.1 类易燃气体

21007

--

易燃、易爆

3

柴油

--

--

--

可燃

依据

《危险化学品目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

安全技术说明书

从物料的危险分析可知,汽油、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特性,汽油、天然气属甲类火灾爆炸危险性物质。汽油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天然气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它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柴油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爆炸危险场所这个规定最使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局、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现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请认真贯彻实施,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

危险场所的技术安全

第十一条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较缓和、较为成熟的工艺路线。

第十二条 生产装置应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手段,设置具有可靠的温度、压力、流量、液面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对工艺参数控制要求严格的应设双系列控 制仪表,并尽可能提高其自动化程度;在工艺布置时应尽量避免或缩短操作人员处于 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时间;对特殊生产工艺应有特殊的工艺控制手段。

第十三条 生产厂房、设备、储罐、仓库、装卸设施应远离各种引爆源和生活、办公区;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的上风向;厂房的朝向应有利于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厂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以散发比空气重的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地面应有不引爆措施;设备、设施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 厂房内的爆炸危险物料必须限量,储罐、仓库的储存量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生产过程必须有可靠的供电、供气(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统。对特别危险场所应设置双电源供电或备用电源,对重要的控制仪表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应设置排除险情的装置。

第十五条 生产设备、储罐和管道的材质、压力等级、制造工艺、焊接质量、检验要求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其安装必须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对压力管线要有防止高低压窜气、窜液措施。

第十六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以防止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积聚。生产装置尽可能采用露天、半露天布置,布置在室内应有足够的通风量;通排风设施应根据气体比重确定位置;对局部易泄漏部位应设置局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械排风设施。

第十七条 危险场所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划定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图,并按危险区域等级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组别配置相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配置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施工、安装、维护和检修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十八条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添加防静电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

第十九条 爆炸危险场所的生产、储存、装卸过程必须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 桶装的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应储存在库房内。库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安全通道;库房内不得设置办公和生活用房;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对储存温度要求较低的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库房应有降温设施;对储存遇湿易爆物品的库房地面应比周围高出一定的高度;库房的门、窗应有遮雨设施。

第二十一条 装卸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时,连接管道的材质和压力等级等应符合工艺要求,其装卸过程必须采用控制流速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n/blog/wll/34024/index.html

2017-07-06

 
 
  • 标签: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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