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企业出标准,二流企业出技术,三流企业出产品,四流企业出效益。标准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法规和准则,也是政府处理事故的依据,政府总是用《安全生产法》《特大事故追究制度》等等来对企业进行“恐吓”。实际上目前没有一个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企业制定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等于给企业放任自流,中介机构就是一味的向“钱”看。企业只要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没有人去细究,这就等于给我们安全员很大的空间,你制定,领导签字,多好!不管你是安全一类企业还是三类企业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这样写:
1、对所管辖的权利范围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条例、法规、规定、决定。亲自参与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修订和审核,安全措施资金年度统计审批。
3、每月参加一次例行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以“五同时”为主,隐患排查为考核依据。交安全部门一次安全生产讲话,三年存档。
4、每年组织落实二次安全生产评先活动,辨识一次工厂危险源,每年有针对性的亲自组织指挥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5、每年参与一次员工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合理安排分配员工工作岗位,落实劳逸结合。
6、每季度参加一次安全员生产生活座谈会。
7、一旦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伤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和发布。
这样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体现以人为本,既要体谅领导的苦衷,又要体现“责权利”一个统一体,不要大话、空话连篇,要有可操作性。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8-10-9 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