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国:权利是争取来的
“我的职业病官司打了三年,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再审,算是比较顺利的。”
提起自己的职业病维权官司,苏明国这样表述,快人快语是老苏一贯的特点,而在谈及过往维权时,虽然也是几经曲折,但在老苏看来,三年的历程似乎已经格外地“照顾”他了。
刚过不惑之年的苏明国,来自四川广安,小学四年级即南下打工,过早地体力劳动并未影响他的发育,反而使他身材壮硕,加上脸色常年保持红润,说起话来中气十足,这样的外形很难让人把他和一个二期尘肺患者、四级伤残工伤工人联系起来。
而事实上,早在十年前,苏明国就已经患上了尘肺这种最常见的职业病。
苏明国2002年10月8日受聘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松源宝石厂(以下简称“深圳松源”),从事切粒工作,入职后仅两天,10月10日,深圳松源搬迁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新太阳工业区,厂名也变更为东莞市太阳松源宝石工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源公司”),苏明国随厂搬迁到松源公司继续从事切粒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松源公司为苏明国办理了工伤保险(按780元/月工资标准),但在工作期间,松源公司并未采取有效的劳动防护措施。那时候,苏明国每月工资可以拿到一千余元,工资不算高,但天性乐观豁达的他,每天下班总会约上几个老乡一起喝喝啤酒,吹吹牛,自觉还算自在。
但好景不长,2004年下半年,苏明国开始感觉身体不适,经常胸闷甚至胸痛、剧烈咳嗽。忍了几个月,2005年3月,苏明国到东莞市慢性病医院检查,被告知为疑似职业病(矽肺病),随后,7月14日,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Ⅰ+ 期矽肺,7月26日被认定为工伤。因身体极度不适,苏明国在东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住院治疗近半年,2006年8月30日被该中心晋级诊断为Ⅱ期矽肺,2007年2月2日被鉴定为伤残四级。
到那个时候,苏明国的同事中已出现多例尘肺病,因为对职业病所知不多,更因为顾虑着维权成本太高,他们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与公司“和解”,拿了一点钱走人。当初松源公司也曾与苏明国协商多次,补偿偿款从3万加到23万,苏明国不愿这样稀里糊涂地一走了之,而且在长期的住院治疗中,他也逐渐了解到职业病的可怕后果。苏明国深知矽肺职业病的后续治疗不是一般家庭能够承担得起的,因此,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一个放心的交待。
一审法院据此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苏明国所患矽肺病的后续治疗费用进行检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苏明国开庭时当庭增加三项诉讼请求(肺灌洗治疗费75000元、鉴定费3000元、差旅费64元),而后期治疗费则变更为常规检查费3354元、疗养费120000元、在家休养药费为438000元(均按鉴定结果计算20年)。
由于诉讼请求项目上部分计算基数有出入,有些请求低了有些又请求高了,一审法院最终依据查明的计赔基数,后续治疗费仅按10年计算,判决除支持了苏明国一次性工伤待遇差额、残疾赔偿金、肺灌洗费、鉴定费、差旅费等项请求外,另判令松源公司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78974.01元、后续治疗费219000元、常规检查费1677元、疗养费60000元,驳回精神抚慰金请求。
对此判决,虽然精神抚慰金这块没有支持,苏明国还是比较满意的,也就没再上诉。但松源公司不服,上诉到东莞中院。结果风云大变,二审法院不仅撤销了一审支持的民事赔偿项目,连鉴定费也未予支持。
苏明国不服终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销二审判决,改判维持原一审判决。省高院最终是将本案发回东莞中院再审。经再审法院再次调整计赔基数,判决松源公司应向苏明国支付残疾赔偿金65667元、被抚养人生活费62722元,其他项目除精神抚慰金因苏明国未上诉,视其服从一审判决,故松源公司无需支付此项外,其他各项均同一审判决。
至此,苏明国主张职业病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一案圆满告终,相比当初象征性拿了点补偿的其他职业病工友,苏明国的赔偿虽然迟了几年,但金额上却要高得多,而且还保留了社保关系。受苏明国坚持维权的影响,松源公司另有两位前后时间患职业病的工友也相继走上了法律维权的途径,但他们的维权路就要曲折艰难得多了,目前该两案均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后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而在一审期间,苏明国妻子也受他官司牵连,被松源公司经常给她穿小鞋,无奈之下,妻子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解除了劳动关系。两口子同时失业,一时间让苏明国倍感经济压力。当时,公司扬言对她妻子顶多赔一万元,苏明国粗粗一算,妻子怎么着也该获赔五、六万元,于是他不为所动,坚持陪妻子走法律途径。2007年申请劳动仲裁还得交受理费,苏明国自己的官司已经申请了免交,仲裁委便不再同意对他妻子的案子免交仲裁费用。苏明国认为自己申请免交的理由充分,于是一次又一次找仲裁委主任与劳动局局长陈述、交涉,直至其最后同意免收仲裁费。而案件尚未开庭,松源公司即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最终一次性向苏明国妻子支付了三万元。即便如此,苏明国说当时如果不是经济上压力太大,他还是愿意通过法律来解决他妻子的案件。
谈及自己的维权经历,苏明国很感慨,特别是提到当初那些被迫拿钱走人的职业病工友,听说后来有些人病情恶化,早已没了经济来源维持治疗。
“假如当初他们象我一样坚持维权,结局可能就不会这样了。”苏明国说,两相对比的经历让他更加坚信:权利是争取来的,你不去争取,什么都没有,你争取了,至少还有一份希望。(
法治华邦,人文天下。
没有信仰的支撑与指引,越完美的法律制度,就越意味着反动。没有人文关怀的法律信仰,越精致的法律程序,就越意味着腐朽。
——管铁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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