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不安全行为机理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既然不安全行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因此,不安全行为包括两个内涵:①肇发事故(积伤)概率较大的行为;②在事故(积伤)过程中不利于减少灾害损失的行为。
2 人不安全行为分类
针对不同的用途和目的,可以采用人不安全行为的不同分类方法。如我国在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详细划分为13类,而美国杜邦公司在其行为安全观察程序中,将不安全行为分为5类。为了探究人不安全行为的致因,笔者从人的心理状态出发,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有意的和无意的两大类,即有意的不安全行为和无意的不安全行为。
1)有意的不安全行为
指有目的、有意图,明知故犯的不安全行为,是故意的违章行为,如酒后上岗、酒后驾车等。这些不安全行为尽管表现形式不同,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冒险”。进一步思考可见,之所以要冒险,是为了实现某种不适当的需要,抱着这些心理的人为了获得利益而甘愿冒受到伤害的风险。由于对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估计不当,心存侥幸,在避免风险和获得利益之间作出了错误的选择。
2)无意的不安全行为
指非故意的或无意识的不安全行为。人们一旦认识到了,就会及时地加以纠正。这类错误的表现情况比较多,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①外部信息有误或人没有感知到外部信息的刺激,如投有注意到异常情况的发生;
②人体的生理机能有缺陷,如听力较差、色盲等;
③因知识和经验缺乏而造成判断失误,如从业时间短、处理异常情况不当;
④因操作技能欠缺而造成反应失误,如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而上岗工作;
⑤大脑意识水平低下,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如疲劳作业;
上述因素可能单独导致不安全行为,也可能共同作用,导致不安全行为发生。不管是有意的不安全行为,还是无意的不安全行为,均可能带来极大的危害。
3 人不安全行为特点
在安全工程领域的研究中,主要从生物学原理、心理学原理等方面研究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人安全行为科学的基本原理包括:马斯洛(Maslow)的需求层次理论;赫茨伯格(F.Herzberg)的双因素理论;弗罗姆(Victor H.Vroom)的期望理论;劳勒(Lawler)和波特(Porter)的激励模式;皮特森(Petersen)的动机-报偿-满足模型等。
上述人安全行为科学的基本原理认为,职工能否实现安全行为取决于如下几个因素,即人不安全行为产生的特点:
1)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能力及个人努力情况。
2)个人对任务的知觉(对目标、所需活动以及对任务的其他因素的理解)。
3)是否有高水准的动机。
4)是否有完善、合理的激励机制。
5)个人工作成绩与报偿情况及其是否满足需要之间的对应关系。
有关人不安全行为的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个性心理特征、非理智行为和生话重大事件与人不安全行为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个性心理特征包括个体稳定地、经常地表现出来的能力、性格、气质等心理特点的总和;
非理智行为则是指那些“明知有危险却仍然去做”的行为,如侥幸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凑兴心理等;
生活重大事件是指人们在生活中发生的、对个人思想情绪影响较大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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