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寓言,“给我一个稳定性为两倍的梯子,我将爬到两倍那样高;若给我一个警告的原因,我就会有两倍的畏缩。” 寓言深刻地反映了事故危险动态平衡的基本道理。
人们对安全(包括健康)的期望水平与所在的现实系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关系,这种关系对人的行为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例如吸烟,大家都知道有害健康。但如果发明一种新的香烟,吸每支这种香烟死的人数与吸每友现有香烟死的人数相比,其致死率减为半数。这是否构成一种文明进步呢?如果新的香烟取代了今天的香烟,又假定人民对健康的愿望没有改变,那么吸烟者可能将增加其吸烟量达两倍之多。尽管吸每只烟的死亡率减半,但吸烟造成的死亡的危险对每个吸烟者来说仍然是相同的。但是,这还不是惟一的反响。由于可得到“较安全”的香烟,就使戒烟的人数减少。并使当前不吸烟的人将受到吸烟的诱惑,结果使得与吸烟有关的死亡率在居民中上升了。不过,一旦人们采用更安全健康的生活方式,改用其他更适合于自己的方式时,就会削减不利因素,减少不利的引诱、不安全和不健康的习惯。最终结果是,与生活方式有关的死亡率基本上仍是一样的。
由此可见,危险动态平衡理论的基本前提是:
第一个前提是,人们有一个危险的目标水平,也就是他们能接受、耐受、喜欢、需要或选择的危险水平。危险目标水平主要取决于能察觉到的利益、对安全的不利条件及不安全行为的选择,并且它能确定他们将要接触的安全和健康的风险的程度。
第二个前提是,在整个期间由生活方式造成的死亡、疾病和损伤发生的实际频率是维持一个闭合的循环、自身调节的控制过程。从而人们施加于他们的行为中的谨慎程度,决定了健康和安全的上下浮动的水平,而且实际上与生活方式有关的损失的浮动水平,也能确定人们在行为中行使谨慎的活动的浮动值。
第三个前提是,要掌握失去生命和健康的水平,这是指由于人的行为引起的,可以通过干预手段有效地降低人们愿意接受的危险水平。即没有必要通过什么“安全香烟”的措施或其他类似的努力来解决什么“技术上的合格”问题,只要通过一些规划以强化人们对生存和健康的期望就行了。
对职业事故、职业病、交通事故和生活方式引起的不健康状况大家谈的很多,但只有很少的文章讨论有关这些问题的原因和预防的促动因素。许多文章中所谈到的变动,像永久性的或半永久性的特征(即性别、个性或经历等)、瞬间状态(疲劳、血液中酒精水平)、信息过多或过少、超负荷或负载(压力或厌烦)、训练和技能、环境因素和工作地点人类工效学等,所有这些变量除了促动因素(能影响危险的目标水平的因素),其他因素对每操作小时中事故发生的频率仅有一点影响而已。然而,有些变量也可能对每个生产单位或移动每个单位距离时的事故率有很好的作用。例如,当危险动态平衡理论应用到道路交通情况时,假定在单位时间内道路使用者的交通事故率是固定在一个闭合循环控制过程中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的危险的目标水平就是惟一的可控制的变量。因此,与临时浮动相对比,按时间平均的事故风险不与某些因素相关(如车辆本身的特征、道路环境和操作者的技术熟练程度等),而最终还是取决于道路使用人群对事故危险可接受的水平,这个水平是他们从汽车的一般性活动(如开车多的经历)以及与特殊的活动有关的特殊危险性操作(如超速车开得很好)中所察觉到的好处得到的。在任何一个时候,一个车辆驾驶人员利用他的察觉技能,察觉到有一定危险水平的事故,于是与他们愿意接受的事故危险水平相比较,这种情况是合理的。愿意接受的水平是通过所选活动所获得的利益与所预期的耗费之间取代平衡的方式而确定的。因此,这个目标危险水平应被认为是所有使用的方式和活动量都达到了最大的限度时的危险水平。而预期的耗费和利益与经济、文化和与个人有关的变量相关,也与它们长期的、短期的和时时刻刻的浮动相关,这些效果在任何特殊的瞬间都会控制着危险的目标水平。不论何时,道路使用者察觉到目标危险和经验危险在方向和其他方面不符合时,就会通过某些操作,试图恢复这种平衡。这种平衡能否成功,取决于个人所做的决定和心理动力的技能。但是所采用的任何动作都可能带来一定的事故危险。如在一个地区范围内,道路使用者在一定期间(如一年)所采取的全部行动决定了他在该地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频率。假定这个事故率影响(通过反馈)到存活者察觉事故危害的水平,并由此影响了他们随后的活动与发生的事故等,那么只要目标危险水平没有改变,在循环的因果关系链内,事故的损失和行为的谨慎程度总是彼此相互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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