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篇有关招聘条件的报到,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说的是,在 3月27日的重庆春季双选会上,广东省阳东县政府接待办公室的招聘要求很特别:要求应聘者要“能歌善舞、能喝酒(至少要能喝一斤白酒)”。堂堂的县政府提出如此招聘条件,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名曰招聘接待员,我看实乃招聘女公关!你想,能歌善舞,当然是为了吸引眼球,能喝1斤白酒,当然是为了应酬。
她们到底要攻谁的关?我想平头百姓既无眼福,也无口福。只有哪些腰缠万贯的投资者,一言九鼎的掌权者!对了,还有那些得罪不起的和名目繁多的检查者!我突然想起了一幅流传很广的对联:世事艰难钱作马,攻城欲破酒为军。这不正是招聘条件的最好注解吗?这和中央提出的保持两个务必的要求有何止十万八千里呢!
据说像这样变了味的招聘条件在一些企业更是屡见不鲜。有的就赫然写着:父母是厅局级干部的优先,是“校花”的优先。
这些“变态”招聘标准的出现,反映了某些招聘单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他们不是看重应聘者的工作能力,而是看重他们的交际应酬能力;不是在乎应聘者的业务水平,而是在乎能带来多少可利用的人际关系。在市场竞争中不是光明正大地靠创新技术、提高管理去赢得市场,而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去拉拢客户。
这些“变态”招聘标准的出现还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文明。在其误导下,有些应聘者就哀叹“学得好不如长得好”、“干得好不如喝得好”!一些人不是努力去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水平,而是想歪点子,做表面功夫。据说一些应届毕业生已把工夫下在做美容和练习提高酒量上,这是多么危险的信号啊!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