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赏罚分明唱春风(7)
赏罚不是万能的
把罚款当成灵丹妙药,大可不必,非但不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相反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据了解,对违章者普遍采取罚款处理,甚至有些过滥,这个也罚款,那个也处罚,但对安全做出成绩的,却很少有奖赏的。在有些人看人看来,罚款是万能的,是把金锁,能制止违章。其实,并非如此。其原因有三:一是赏罚是管理手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应与其他管理手段相结合,会收到较好的效果。二是应创造或尝试别的手段和方法,有利于制止违章,创造安全生产的软环境。三是对症下药,取得良好疗效。我们有些班组长为图省事,发现组员违反赏罚条例,予以罚款,看似简单,但效果并不一定好。因为罚款不能包治百病,更不能杜绝违章,尤其是习惯性违章,虽多次罚款,但仍无改悔。所以,我们不能头脑过于简单,分析违章的主客观原因,不给违章者创造条件,这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某煤矿车场子距采掘工作面10余里远,时有违章蹬车的,即使罚款,也绝迹不了。后来采用矿车接送矿工上下班,违章蹬车现象消失了。由此可见,我们应开动脑筋想办法,安全管理应人性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