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10名驻矿监督员看不住封了井的煤矿(杂感)
看了报道,让我费解的是10名安全生产驻矿监督员24小时实行监督,竟然看不住封了井的煤矿。我不禁要问,是他们看不住,还是跟矿主同流合污;是上头有话,还是睁只眼,闭只眼;是上头有话,还是接受人家贿赂,总之,这起恶性重大伤亡事故,破绽多多,漏洞百出。笔者不禁想到,如果是这样的安全监督倒不如不监督,因为有了他们也出事,没有们也发生矿难。这样的安全监管形同虚设,是大糊涂糊弄小糊涂,长持以往,得不到彻底根治,那我们的矿山或非矿山,还会发生事故。我们所有的规章制度,所有的法律法规,只不过是贴在墙上的或印在文件上的摆设罢了。我感到,追查事故原因,不能盯在“六证”上,君不见有多少事故,是“六证”俱全,仍然发生事故。我这样说,冲人肺管子,出来反对。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反思:一是安全生产驻矿监督员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如果叫他们昼夜值班,倒不如说是他们是保安人员。在我看来,凡是封井的煤矿,应有公安或武警把守,不能把驻矿监督员丢在哪里,他们身单力薄,是胜任不了监管的。二是各安监局的安全监察大队,应定时亲临现场巡查,不能给非法开采钻空子。三是凡是封了的矿井,应限定在时间内,彻底毁掉,不能留有盗采的空间。四是,凡是封了井的煤矿,必须做到彻底、干净,不留尾巴。五是安监局应把封了的矿井,进行复查,是否有安全隐患。特别是比较偏僻的小煤窑,更要严把封井关。同时,省安监局也要抽查封井煤矿,凡是做的不好的,要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七是电力、水源以及火药雷管,要严加控制,封路,设置路障,总之,不给盗采留有半点余地,力求做到万无一失!(写于6月23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