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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操作不当 吊运货物撞到他人 (浏览次数:371)
发表于2018-6-19 22:46:00

塔吊司机操作不当 吊运货物撞到他人

事故经过

2016824日,由湖南凯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公司)承建的安乡县深柳镇子龙公寓式安置小区四期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子龙四期工程)工地发生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发时,子龙四期工程工地上的塔吊司机操作2号楼塔吊进行现场作业,放下混凝土吊桶后,自北向南按顺时针方向旋转准备去吊运其他材料时,吊臂剐上正在等待起吊的3号楼塔吊吊臂上的钢丝绳,拖拽着3号楼塔吊吊钩上捆绑的一堆钢管直接撞到了正在挖电缆沟的水电工,并将水电工撞倒在该处的地基梁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施工现场三台塔吊同时作业,环境复杂,2号楼塔吊司机在进行作业时操作不当,未注意观察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摆臂作业时,吊臂剐上3号楼塔吊吊臂上的钢丝绳,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凯乐公司管理混乱,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对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落实整改,特别是塔吊作业岗位应配备专职信号工的问题一直未落实整改。对该项目工程的从业人员只是进行了班组间的技术交底,而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也未对2号楼塔吊司机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防范措施

凯乐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方位地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管理者按章指挥,从业人员按规操作,按规定配备配齐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专岗专人专责。

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严格遵守各岗位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问题处理能力。

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完善各类专项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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